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3 15:15 |
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管委会委托****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向社会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平天湖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风景区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湿地保护工程和湿地修复工程,湿地保护工程包括管护点及投食点建设、标识体系建设、 瞭望塔建设、防护围栏建设;湿地修复工程包括平天湖入湖河道(碧山河、石马河、白**)整治及湿地生境恢复工程、 “池城天鹅湖”-月亮湖生态修复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市长**路顺达玫瑰园17号楼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180****2665
一、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经开区**路690号尚泽大都会独栋办公区A10栋
联系人:左工 联系电话:0551-****697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获取方式
有环保利害关系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该项目情况,公众可填写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提供的公众意见表进行意见反馈。该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可在网络链接中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公司反馈上述公众意见表,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征求意见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