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邢东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071169X | 建设单位法人:田硕军 |
孙宏虹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信都区 |
**省**市信都区钢铁南路8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邢****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建设地点: | **省**市邢东新区 **市东环城公路以东,祝村镇前屯村以南,牛尾河以北区域 |
经度:114.624656 纬度: 37.116831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03 |
邢东新环表〔2020〕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01-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263 |
15263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0503MA0FW4HK8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1********071169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07K22C96 | 竣工时间:2024-07-31 |
2024-08-3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20 |
2024-11-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2.5万m3/d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2.5万m3/d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预处理(依托一期工程)+A2/O生物池+高效沉淀池+浅层高效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接触池+接触消毒 | 实际建设情况:预处理(依托一期工程)+改良A2/O生物池+高效沉淀池+浅层高效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接触池+接触消毒 |
环评设计A2/O工艺由厌氧/缺氧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和好氧池组成,实际建设升级为改良A2/O工艺,由预缺氧区、厌氧区、缺氧区、好氧区、后缺氧区、后好氧区组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治理设施依托一期工程,产臭设施采用“臭气密闭收集+生物滤池除臭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空。同时采用“全过程除臭技术”;废水治理设施为预处理(依托一期工程)+A2/O生物池+高效沉淀池+浅层高效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接触池+接触消毒;鼓风机、污泥泵、水泵等设备进行隔声处理;栅渣、沉渣收集到容****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脱水后的污泥储罐收集后近期送**市垃圾埋埋场处置,远期送拟建的污泥处置厂处置;实验室检测废液及在线监测废液送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治理设施依托一期工程,产臭设施采用“臭气密闭收集+生物滤池除臭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空。同时采用“全过程除臭技术”;废水治理设施为预处理(依托一期工程)+改良A2/O生物池+高效沉淀池+浅层高效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接触池+接触消毒;鼓风机、污泥泵、水泵等设备进行隔声处理;栅渣、沉渣收集到容器内送环卫部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脱水后的污泥(含水率60%以下)收集后送**市****公司、****公司处置;废矿物油、废矿物油包装物、****实验室废物、实验室检测废液、在线监测废液送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废水治理设施为预处理(依托一期工程)+A2/O生物池+高效沉淀池+浅层高效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接触池+接触消毒升级改造为预处理(依托一期工程)+改良A2/O生物池+高效沉淀池+浅层高效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接触池+接触消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使用三氯化铁药剂,用量为132t/a。 (2)生产设备:初沉池污泥螺杆泵2台、臭氧接触池除雾器2台 (3)生产工艺:环评设计A2/O工艺由厌氧/缺氧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和好氧池组成 | 实际建设情况:(1)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使用聚合氯化铝替代,用量为132t/a。 (2)生产设备: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初沉池污泥螺杆泵0台、臭氧接触池除雾器0台 (3)生产工艺:改良A2/O工艺,由预缺氧区、厌氧区、缺氧区、好氧区、后缺氧区、后好氧区组成。 |
(1)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未使用三氯化铁药剂,使用聚合氯化铝替代,用量不变,仍为132t/a。 (2)生产设备: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初沉池污泥螺杆泵2台、臭氧接触池除雾器2台不再建设,其他主要设备建设与环评一致。 (3)生产工艺:环评设计A2/O工艺由厌氧/缺氧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和好氧池组成,实际建设升级为改良A2/O工艺,由预缺氧区、厌氧区、缺氧区、好氧区、后缺氧区、后好氧区组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378 | 893.1 | 1332.25 | 0 | 0 | 1271.1 | 893.1 | |
64.649 | 154.73 | 313.398 | 0 | 0 | 219.379 | 154.73 | |
2.195 | 5.252 | 10.638 | 0 | 0 | 7.447 | 5.252 | |
0.072 | 0.172 | 0.348 | 0 | 0 | 0.244 | 0.172 | |
36.361 | 85.922 | 165.247 | 0 | 0 | 122.283 | 85.9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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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预处理+A2/O生物池+高效沉淀池+浅层高效滤池+臭氧+次氯酸钠消 | COD、氨氮、总磷、BOD5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排放标准》(GB3838-2008)IV类标准;总氮满足《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6-2018);pH、悬浮物、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 1 一级 A 标准限值;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 2 标准限值;挥发性酚类、氰化物、铜、锌、镍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 3 标准限值;溶解性总固体、总氯、大肠埃希氏菌、嗅、浊度、溶解氧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中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限值;色度、总碱度(以CaCO3计)、总硬度(以CaCO3计)、氯化物、硫酸盐(以SO42-计)、铁、锰、二氧化硅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 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 | 预处理+改良A2/O生物池+高效沉淀池+浅层高效滤池+臭氧+次氯酸钠消 | COD日均值18mg/L、氨氮日均值0.611mg/L、总磷日均值0.02mg/L、BOD5日均值3.9mg/L,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排放标准》(GB3838-2008)IV类标准;总氮日均值9.62mg/L,满足《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6-2018);pH值为7.3-7.4无量纲、悬浮物日均值8mg/L、粪大肠菌群日均值520MPN/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日均值未检出、石油类日均值0.35mg/L、动植物油日均值0.36mg/L,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 1 一级 A 标准限值;总汞日均值未检出、烷基汞未检出、总镉日均值未检出、总铬日均值未检出、六价铬日均值未检出、总砷日均值未检出、总铅日均值未检出,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 2 标准限值;挥发性酚类日均值未检出、氰化物日均值未检出、铜日均值未检出、锌日均值未检出、镍日均值未检出,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 3 标准限值;溶解性总固体日均值661mg/L、总氯日均值2.03mg/L、大肠埃希氏菌未检出、嗅无不快感、浊度4.3NTU、溶解氧5.6mg/L,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中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限值;色度日均值20倍、总碱度(以CaCO3计)日均值270mg/L、总硬度(以CaCO3计)日均值323mg/L、氯化物日均值139mg/L、硫酸盐(以SO42-计)日均值107mg/L、铁日均值未检出、锰日均值未检出、二氧化硅日均值1.04mg/L,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 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恶臭废气:废气污染源封闭+生物滤池+15m排气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值(NH3:4.9kg/h、H2S:0.33kg/h、臭气浓度≤2000) | 恶臭废气:废气污染源封闭+生物滤池+15m排气筒 | 氨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0kg/h、硫化氢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2×10-3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851无量纲 | |
2 | 无组织恶臭气体:加强管理、厂区绿化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甲烷(厂区最高体积浓度≤1%) | 无组织恶臭气体:加强管理、厂区绿化 |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氨浓度最大值为0.15mg/m3,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09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4无量纲,厂区内甲烷体积浓度最大值为2.24×10-4 | |
3 | 食堂油烟:集气罩+油烟净化器+5m排气筒 |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808-2023)表1小型限值、《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油烟≤1.5mg/m3、去除效率≥60%) | 食堂油烟:集气罩+油烟净化器+5m排气筒 | 油烟浓度最大值为0.9mg/m3,去除效率为75%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检测范围值为53dB(A) ~59dB(A)、夜间噪声检测范围值为 45dB(A)~48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泥深度处理间、加药间、进水在线检测间、出水在线检测间、臭氧发生间、鼓风机房、变配电间、粗格栅池、细格栅池、曝气沉砂池、初沉池、生物池、臭氧接触池、消毒接触池、污泥浓缩池、高效沉淀池、浅层滤池、危废间进行重点防渗;再生水池、污水提升泵房、污泥回流泵房、机修库房、再生水泵房及出水井进行一般防渗;综合楼、食堂,机修间、仓库及热泵机房、配电室进行简单防渗 | 粗格栅池、细格栅池、曝气沉砂池、初沉池、生物池、臭氧接触池、消毒接触池、污泥浓缩池、高效沉淀池、浅层滤池采取垂直防渗+水平防渗措施,底部用灰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5cm的水泥浇底,四周壁用水泥浇筑,然后铺设环氧树脂砂浆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污泥深度处理间、加药间、进水在线检测间、出水在线检测间、臭氧发生间、鼓风机房、变配电间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地面防渗处理底层采用灰土铺底,表层用15cm厚防渗水泥硬化,在上层铺设环氧树脂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危废间四周壁用水泥硬化,墙裙涂环氧树脂防腐防渗。危废储存间底部铺设15cm水泥硬化,地面涂环氧树脂防腐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再生水池、污水提升泵房、污泥回流泵房、机修库房、再生水泵房及出水井采用灰土铺底,表层用15cm厚防渗水泥硬化,渗透系数≤10-8cm/s;综合楼、食堂,机修间、仓库及热泵机房、配电室水泥地面硬化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栅渣、沉渣收集到容器内送环卫部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脱水后的污泥收集后送**市****公司、****公司处置;废矿物油、废矿物油包装物、****实验室废物、实验室检测废液、在线监测废液送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栅渣、沉渣收集到容器内送环卫部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脱水后的污泥收集后送**市****公司、****公司处置;废矿物油、废矿物油包装物、****实验室废物、实验室检测废液、在线监测废液送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防渗措施等相关要求 | 企业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厂区配备应急物资;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依托现有;泵房、臭氧发生器间、变配电室、鼓风机房、综合加药间、污泥浓缩脱水机房、仓库、机修间、热泵机房、综合楼及食堂、传达室、自行车棚依托现有;公用工程(供水、供热、供电)依托现有;废气治理设施依托现有;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依托现有;固废储存处置措施依托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依托现有;泵房、臭氧发生器间、变配电室、鼓风机房、综合加药间、污泥浓缩脱水机房、仓库、机修间、热泵机房、综合楼及食堂、传达室、自行车棚依托现有;公用工程(供水、供热、供电)依托现有;废气治理设施依托现有;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依托现有;固废储存处置措施依托现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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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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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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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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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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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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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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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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