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桂城堤围冬修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15:1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2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蔡小姐、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7-****633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桂城街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7-****30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桂城街道石**路1****中心2座1303室之三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7-****6336 | ||
附件: | |||
附件1 | 2024年桂城堤围冬修工程磋商文件(****122302).zip | ||
附件2 |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 ||
附件3 | 2024年桂城堤围冬修工程_工程量清单.xlsx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桂城堤围冬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其他商务需求”中报价要求的“(一)报价要求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973,296.06元,其中包含安全生产措施费为人民币¥138,444.76元,工程实名制管理费为人民币¥30,000.00元。响应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安全生产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响应供应商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低于上述金额,否则其响应无效。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现更正为:
(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973,296.06元,其中措施项目费包含安全生产措施费为人民币¥75531.35元、工程实名制管理费为人民币¥30,000.00元、建筑施工安责险保险费为人民币¥3,000.00元。响应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安全生产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响应供应商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低于上述金额,否则其响应无效。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3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名 称:****
地 址:**市**区桂城街道
联系方式:0757-****3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桂城街道石**路1****中心2座1303室之三
联系方式:0757-****633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蔡小姐、刘先生
电 话:0757-****6336
****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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