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康优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虎门镇**创业路42号1号楼203室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租用**省**市虎门镇**创业路42号1号楼203室的已建厂房作为项目建设地,****中心经纬度坐标为:北纬22°48'28.239",东经113°43'11.500",主要从事塑胶外壳的生产,年产塑胶外壳40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水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石马河流域外的有工业零散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给新鲜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项目注塑、喷漆、烘烤、清洗、移印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收集后引至“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混料工序颗粒物加强车间管理,无组织达标排放。 噪声: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处理。 固废:项目拟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一般固体废物交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不需开展。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4-12-23 |
联系人 | ****环境局虎门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0062 |
通讯地址 | **市虎门镇**岛城建办公区一号楼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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