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平陵街道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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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办事处:
报来《关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审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25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债券专项)的通知》(龙府办〔2024〕14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1-441324-04-01-775472)。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平陵街道。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平陵街道15个村(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及完善,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包括污水管网约30公里、路灯约500套、改造停车场约16个、管线整治约16公里、农房综合整治约60万平方米、公共卫生设施、人行道改造约5.5公里道路升级改造长约35公里、铺设道路沥青约150000平方米等公共基础设施。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49000万元,其中:工程费41104.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62.12万元、预备费2333.3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含债券专项资金)统筹安排解决。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请认真组织实施,按基建程序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欧阳惠鼎常委、常务副县长, 县监委、检察院、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审计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分局。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省实施办法》、《**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8〕266号)的有关规定,核准项目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全部招标,并采用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和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其他事项中达到招标标准的,按照相关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未达到招标标准的事项,不采用招标方式。 2.请按照规定在国家和省指定媒介以及**省招标投标监管(www.****.cn)发布有关招标信息。我局将**县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招标投标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及时发布信息的单位和****发改委在监管网上予以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发布信息(登记账号及密码)联系电话:0752-****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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