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出租行为,提高农村村级集体资产使用效益,保护村级集体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政府办《关于加强**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桐政办发[2019]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资金和项目管理的通知》(室〔2021〕52号)等相关规定,****领导小组同意,金神镇包圩村原村部经营权委托招租项目将对外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金神镇包圩村原村部经营权委托招租项目
基本情况:包圩村原村部1层砖木结构156.56㎡,有意承租人应以现场勘察为准。
租赁期限:五年
租金底价:3757.00元/年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公民、法人、自然人或其它组织。
三、投标人须知
1.金神镇包圩村原村部经营权委托招租项目承租租金底价为3757.00元/年,承租期限为伍年。到期后承租人必须无条件退出经营。承租人到期未退出经营的,村委会有权终止合同,并无偿处置场地内的一切物品。若需**租期的,需向包圩村报告申请,****政府批准后方可延期。
2.承租方权利责任
(1)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纳税,无条件服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
(2)承租期间水电卫生费及安全等由承租方承担,公共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租赁用途:场地可用于农业、商业、批发零售、餐饮服务业等,不得用于工业生产,须符合环保、安全生产相关要求,不得从事扰民重污染、违法犯罪经营活动。
(4)房屋装修由承租方在不影响消防安全和房屋主体工程质量的情况下自行施工。
(5)承租期间固定资产处置
承租期间,承租方自己出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添置的资产,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如同意,承租期满后,能移动的在招租人同意并现场监督下拆除归承租方所有,不能移动的或国家、村集体、社会投入的(包括承租方努力争取的),承租期满后无偿转归招租人所有。
四、租金缴纳方式
自中标之日算起,七日内缴清当年承租租金。否则发包方不与中标人签订承包合同,以后每年承租租金需在上年度承租期满前10日前缴清。
五、招租方式
1、本次公开招租采取现场报名竞价方式,招租底价为叁仟柒佰伍拾柒元整¥3757.00元,以竞拍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人。如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无法构成有效竞价的,将发二次公告,报名时间顺延五个工作日;如到期再次不足三家,将根据有关规定: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组织实施公开竞价;若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按底价与投标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本次招标定于 2025年01月07日15时00****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举行。
七、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1****8978
招标代理机构:****小组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1****3575
八、招租方配合承租方处理好周边环境的矛盾和纠纷的处理工作。
九、未尽事宜由****经济**社负责解释。
****小组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