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千百万家具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智能货柜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07MACN03JF1U | 建设单位法人:朱利伟 |
朱利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开发区(岳滩板块)大龙摩配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3万套智能货柜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岳滩板块)大龙摩配园 |
经度:112.72779 纬度: 34.69674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29 |
偃环审表〔2024〕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07MACN03JF1U001X |
2024-11-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29.2 | 运营单位名称:**** |
****0307MACN03JF1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307MACN03JF1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7MA47FW2W48 | 竣工时间:2024-10-1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3万套智能货柜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万套智能货柜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外购板材,利用**机将板材压平; (2)切割下料: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利用激光切割机、剪板机将冷轧钢板按需求处理成不同长宽尺寸的钢板; (3)冲压:这个过程主要是借助冲压床,冲出预留的锁眼、扣手等位置; (4)折弯:根据要求,将冲压好的板材折弯。 (5)铆钉/焊接:将折弯好的板材在接触面的接触点,利用焊机焊接成所需的形状。部分工件采用铆钉方式进行固定。 本项目焊接工序涉及以下焊接方式: 点焊:点焊是指焊接时利用柱状电极,在两块搭接工件接触面之间形成焊点的焊接方法。点焊时,先加压使工件紧密接触,随后接通电流,在电阻热的作用下工件接触处熔化,冷却后形成焊点。 CO2保护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接是熔焊方法中的一种,是以百分之82 氩气和百分之18 二氧化碳这两种混合气为保护气体,进行保护焊接的方法。在应用方面操作简单,适合手工焊和全方位不同位置焊接。在焊接时有保护气体流出,焊接位置与外界形成隔绝空气。保证焊接质量。适合室内作业。该过程产生焊接烟尘。 (5)脱脂陶化: 本项目采用喷淋方式进行陶化工艺,将机加工处理后的半成品工件悬挂在自动轨道上,进入全自动陶化流水线。本项目共设置1条陶化流水线,其中设置1个预脱脂槽、1个脱脂槽、2个水洗槽和1个陶化槽,每个槽有效容积均为2m3。 预脱脂:主要使用配置好的脱脂剂,除去工件表面油渍。预脱脂槽有效容量2m3,脱脂液与水配置比例为1:40,每日补充,每10天排放1次。 脱脂:主要为了清除工件表面残留的乳化油、铁末、灰尘等异物。脱脂槽有效容量为2m3。脱脂液与水配比为1:40,每日进行补充,每10天排放一次。 水洗I:工件经脱脂后进入水洗I工段,以去除工件表面残留的脱脂剂。水洗池有效容量2m3,每日进行补充,每5天更换一次。 陶化:陶化主要利用陶化剂在金属表面产生一种杂合难溶纳米级陶瓷转化膜,该膜具有优良的耐腐蚀性、高冲击力,能提高涂料的附着力。转化膜生产过程无需加热,在常温中进行。本项目陶化槽有效容量2m3,与水配比为1:40,每日进行补充,每10天排放一次。 水洗II:工件经陶化后进入水洗II工段,以去除工件表面残留的陶化剂。水洗池有效容量为2m3,每日进行补充,每5天更换一次。 综上所述,脱脂陶化工序,产生的污染主要有脱脂废液和陶化废液。 (6)水分烘干 脱脂陶化后工件表面残留的水分对涂装质量有较大的影响,易使涂装后的漆膜出现起泡、针孔等缺陷,因此在脱脂陶化处理后设置水分烘干设备,利用天然气燃烧热量对工件进行烘干,以保证后阶段喷塑工序涂装质量。烘干温度约为100~120℃,该过程产生水蒸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 (7)喷塑 喷粉:经检修合格后的工件通过悬挂输送系统进入喷粉廊道进行喷塑;压缩空气将塑粉涂料从供粉桶输送至粉枪时,由于粉枪接**压负极产生电晕放电,其周围产生密集的电荷,再静电力和压缩空气的作用下,塑粉均匀的吸附在工件上。喷粉房外设有隔离间,隔离粉房与外部环境,以保证室内清洁的环境和稳定的温度和气流。 喷粉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8)固化 喷涂后的工件分别进入烘干廊道进行固化,操作温度为180℃左右,在此温度下,塑粉熔融固化成均匀、平整、光华的漆膜。固化过程中使用天然气加热进行热风循环。 固化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以及燃料燃烧产生的烟尘、SO2及NOx;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固化工序过程中,挂钩长时间使用,挂钩表面会附着大量的固化塑粉,影响使用,外委处理后重新使用,不在厂区处理。 (9)组装 上述加工主要可得到柜门、柜体、隔板等主要部件,利用组装工具将外购锁具、扣手等配件与其进行组装,得到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1)**:外购板材,利用**机将板材压平; (2)切割下料: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利用激光切割机、剪板机将冷轧钢板按需求处理成不同长宽尺寸的钢板; (3)冲压:这个过程主要是借助冲压床,冲出预留的锁眼、扣手等位置; (4)折弯:根据要求,将冲压好的板材折弯。 (5)铆钉/焊接:将折弯好的板材在接触面的接触点,利用焊机焊接成所需的形状。部分工件采用铆钉方式进行固定。 本项目焊接工序涉及以下焊接方式: 点焊:点焊是指焊接时利用柱状电极,在两块搭接工件接触面之间形成焊点的焊接方法。点焊时,先加压使工件紧密接触,随后接通电流,在电阻热的作用下工件接触处熔化,冷却后形成焊点。 CO2保护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接是熔焊方法中的一种,是以百分之82 氩气和百分之18 二氧化碳这两种混合气为保护气体,进行保护焊接的方法。在应用方面操作简单,适合手工焊和全方位不同位置焊接。在焊接时有保护气体流出,焊接位置与外界形成隔绝空气。保证焊接质量。适合室内作业。该过程产生焊接烟尘。 (5)脱脂陶化: 本项目采用喷淋方式进行陶化工艺,将机加工处理后的半成品工件悬挂在自动轨道上,进入全自动陶化流水线。本项目共设置1条陶化流水线,其中设置1个预脱脂槽、1个脱脂槽、2个水洗槽和1个陶化槽,每个槽有效容积均为2m3。 预脱脂:主要使用配置好的脱脂剂,除去工件表面油渍。预脱脂槽有效容量2m3,脱脂液与水配置比例为1:40,每日补充,每10天排放1次。 脱脂:主要为了清除工件表面残留的乳化油、铁末、灰尘等异物。脱脂槽有效容量为2m3。脱脂液与水配比为1:40,每日进行补充,每10天排放一次。 水洗I:工件经脱脂后进入水洗I工段,以去除工件表面残留的脱脂剂。水洗池有效容量2m3,每日进行补充,每5天更换一次。 陶化:陶化主要利用陶化剂在金属表面产生一种杂合难溶纳米级陶瓷转化膜,该膜具有优良的耐腐蚀性、高冲击力,能提高涂料的附着力。转化膜生产过程无需加热,在常温中进行。本项目陶化槽有效容量2m3,与水配比为1:40,每日进行补充,每10天排放一次。 水洗II:工件经陶化后进入水洗II工段,以去除工件表面残留的陶化剂。水洗池有效容量为2m3,每日进行补充,每5天更换一次。 综上所述,脱脂陶化工序,产生的污染主要有脱脂废液和陶化废液。 (6)水分烘干 脱脂陶化后工件表面残留的水分对涂装质量有较大的影响,易使涂装后的漆膜出现起泡、针孔等缺陷,因此在脱脂陶化处理后设置水分烘干设备,利用天然气燃烧热量对工件进行烘干,以保证后阶段喷塑工序涂装质量。烘干温度约为100~120℃,该过程产生水蒸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 (7)喷塑 喷粉:经检修合格后的工件通过悬挂输送系统进入喷粉廊道进行喷塑;压缩空气将塑粉涂料从供粉桶输送至粉枪时,由于粉枪接**压负极产生电晕放电,其周围产生密集的电荷,再静电力和压缩空气的作用下,塑粉均匀的吸附在工件上。喷粉房外设有隔离间,隔离粉房与外部环境,以保证室内清洁的环境和稳定的温度和气流。 喷粉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8)固化 喷涂后的工件分别进入烘干廊道进行固化,操作温度为180℃左右,在此温度下,塑粉熔融固化成均匀、平整、光华的漆膜。固化过程中使用天然气加热进行热风循环。 固化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以及燃料燃烧产生的烟尘、SO2及NOx;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固化工序过程中,挂钩长时间使用,挂钩表面会附着大量的固化塑粉,影响使用,外委处理后重新使用,不在厂区处理。 (9)组装 上述加工主要可得到柜门、柜体、隔板等主要部件,利用组装工具将外购锁具、扣手等配件与其进行组装,得到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认真落实废气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下料、焊接过程产生的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8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过程产生的粉尘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8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各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洛市环(2021)47文要求)。 项目热风炉应按报告表要求采用低氮燃烧,水分烘干、塑粉固化、危废间各类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收集后采用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6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要求(同时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件要求);颗粒物、SO2、NOX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标准要求。2、项目生产废水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处理厂。 项目职工生活污水应按报告表要求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处理厂。3、确保项目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4、项目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厂区设置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①下料废气:激光切割机自带下料烟气收集装置,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②焊接废气:设置独立焊接区并进行封闭,焊接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③喷塑废气: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④水分烘干、塑粉固化废气: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工艺,在水分烘干、塑粉固化道进出口设置废气收集设施,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16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本项目设置密闭危废间,涉气废物经包装袋或包装桶二次包装并封口暂存,措施可行。本项目下料粉尘、喷塑粉尘和焊接烟尘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焊接烟尘同时满足《**市2020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洛环攻坚办【2020】14号中相关要求。水分烘干、塑粉固化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满足《**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中表1其他工业窑炉排放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要求,无组织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2、已落实,①下料废气:激光切割机自带下料烟气收集装置,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②焊接废气:设置独立焊接区并进行封闭,焊接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③喷塑废气: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④水分烘干、塑粉固化废气: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工艺,在水分烘干、塑粉固化道进出口设置废气收集设施,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16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本项目设置密闭危废间,涉气废物经包装袋或包装桶二次包装并封口暂存,措施可行。本项目下料粉尘、喷塑粉尘和焊接烟尘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焊接烟尘同时满足《**市2020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洛环攻坚办【2020】14号中相关要求。水分烘干、塑粉固化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满足《**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中表1其他工业窑炉排放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要求,无组织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3、已落实,本项目采取距离衰减、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已落实,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物主要是废金属边角料、废塑粉、废布袋、废滤筒、废包装材料、收尘灰、废挂钩:收集后集中暂存于车间内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废包装桶、污水处理站污泥,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已落实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内容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16 | 0.0168 | 0 | 0 | 0.016 | 0.01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538 | 0.1122 | 0 | 0 | 0.054 | 0.05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156 | 0.0171 | 0 | 0 | 0.016 | 0.01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污水处理站 | 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排放口pH值为7.2-7.7,COD最大值86mg/L,氨氮最大值7.53mg/L,SS最大值为66mg/L,石油类最大值为0.65mg/L,氟化物最大值为1.45mg/L,总氮最大值为18.5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 | |
2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化粪池 | 厂区废水排放口pH值为7.1-7.8,COD最大值95mg/L,氨氮最大值7.89mg/L,SS最大值为71mg/L,石油类最大值为0.61mg/L,氟化物最大值为1.41mg/L,总氮最大值为18.3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袋式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袋式除尘器 | 验收监测期间,激光切割工序袋式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烃排放浓度均值范围为3.9~4.5mg/m3,排放速率均值范围为4.10×10-3kg/h~5.45×10-3kg/h;焊接工序袋式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烃排放浓度均值范围为3.1~4.0mg/m3,排放速率均值范围为5.02×10-3kg/h~6.70×10-3kg/h;喷塑工序旋风+滤筒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范围为5.3~6.3mg/m3,排放速率均值范围为0.0239kg/h~0.0292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焊接废气排放同时满足《**市2020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洛环攻坚办【2020】14号中相关要求。 | |
2 | UV光氧+活性炭吸附设备 | 《**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要 | 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 验收监测期间,水分烘干、塑粉固化工序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范围为3.4~4.3mg/m3,排放速率均值范围为0.0105kg/h~0.0138kg/h;SO2排放浓度均值范围为4~7mg/m3,排放速率均值范围为0.0116kg/h~0.0224kg/h;NOX排放浓度均值范围为10~14mg/m3,排放速率均值范围为0.0308kg/h~0.0448kg/h;满足《**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中表1其他工业窑炉排放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值范围为3.94~4.16mg/m3,排放速率均值范围为0.0115kg/h~0.0130kg/h;满足《**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厂房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设施运转正常,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1-54dB(A),夜间噪声测定值为41-4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厂区设置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已落实,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物主要是废金属边角料、废塑粉、废布袋、废滤筒、废包装材料、收尘灰、废挂钩:收集后集中暂存于车间内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废包装桶、污水处理站污泥,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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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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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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