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兴发乡污水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27MA6DUUKY04 | 建设单位法人:陈岚波 |
蒋旭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镇**东路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兴发乡污水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兴发乡 |
经度:104.8289 纬度: 26.940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11-30 |
赫环表复〔2018〕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8-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06 |
99.3 | 运营单位名称:**** |
****0527MA6DUUKY0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楚天****公司 |
915********416100Y | 验收监测单位:**楚天****公司 |
915********416100Y | 竣工时间:2024-03-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21msj5u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500m3/d | 实际建设情况:400m3/d |
因项目于2017年11月取得《**县兴发乡污水处理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赫环表复[2017]307号),但是在2018年11月26日才获得初步设计的批复(毕发改项目审批[2018]131号),建设单位依据初步设计批复要求的400m3/d进行实际建设,****建设处理规模是400m3/d;项目于2020年开始建设,2024年3月建设完成投入运行,结合运行台账显示,每天实际污水处理量在200-350m3/d之间,均未超过400m3/d,实际建设的400m3/d处理规模是满足目前收纳范围内产生的生活污水量的需求,同时当地发展限制,人口数量短期内不会集聚增加,收纳范围生活污水产生量不会发生巨大变化,污水处理厂的规模是和收纳范围的发展是匹配的;同时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其处理规模变小,污染物排放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污水→格栅池→集水池→MBR膜技术污水处理器→景观池→氯片消毒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污水→粗格栅→集水池→MBR膜技术污水处理器→景观池→排水渠→紫外线灯管消毒达标排放至阿勒河 |
厂区未采用氯片消毒,是采取紫外线灯管对尾水进行消毒处理,紫外线消毒具有灭菌效率高,作用时间短,危险性小,无二次污染等的优点。并且消毒时间短,无需建造较大的接触池,只建消毒渠即可,占地面积和土建费用大大减少,综合项目建设点经济状况,采用紫外线消毒更具有适用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要求污泥干化池密闭,加强厂区绿化以降低恶臭污染物的浓度;员工生活污水进入集水池同经常污水处理;检测废水含酸碱,在中和池经中和预处理后经厂区污水管道收集进入集水池与进厂污水一并处理;格栅渣和污泥定期加石灰处理后进生活垃圾进行卫生填埋;生活垃圾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和废弃的实验、化验药品、试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厂区污泥干化池位于南侧,属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布局远离上风向的管理用房,采用MBR膜的一体化封闭设备,污泥量少,水量不大,水质简单,周围加强绿化,及时清运污泥,有效降低恶臭影响;员工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接入集水池和经常污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厂区未设置化验室,水质****处理厂的化验室定期实施,无检测废水和废废弃的实验、化验药品、试剂;设置了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污泥经自然脱水后,****政府指定点处置,目前产生量极少,未进行清运,经本次验收监测报告显示,污泥含水率低于80%,满足管控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利用管理用房有限的房间,在角落**危险废物贮存分区,危险废物产生后收集暂存,放置在集油托盘上,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公司处置,目前未产生和存放废机油和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 |
在管理用房的一间房间内角落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点,四周有封闭式围堰,内部放置托盘,用塑料桶收集暂存废机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已与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协议。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在管理用房的库房内角落建设有危险废物贮存区一处,用于厂区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旧紫外灯管贮存,污水处理厂本身设计规模较小,仅处理生活污水,水质不复杂,一体化设备运行稳定,日常产生的废机油极少,同时位置远离**,临时贮存是必要的,目前已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协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584 | 6.125 | 0 | 0 | 0.584 | 0.584 | |
0 | 0.1321 | 0.9125 | 0 | 0 | 0.132 | 0.1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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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A2O-MBR处理工艺,格栅池+集水池+MBR膜技术污水处理器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 | A2O-MBR处理工艺,格栅池+集水池+MBR膜技术污水处理器 | 已监测,项目处理后排放的尾水各项监测指标(COD、BOD5、SS、TN、NH3-N、TP、粪大肠菌群数、色度)均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合理布局集水池、污泥脱水池、及时清运污泥,加强通风 | 《**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 | 厂区合理布局集水池和污泥脱水池等,污泥自然脱水后及时清运,强化通风措施 | 已监测,项目无组织废气氨气、硫化氢浓度满足《**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甲烷和臭气浓度均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处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处理和墙体隔声等 | 已监测,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职工生活垃圾与栅渣由环卫部门处置;污泥干化脱水后加石灰降****填埋场填埋;废机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和栅渣一同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污泥经自然干化后含水率低于80%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目前未处置;在管理用房的1间房间角落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点,内部设置托盘,四周有分笔试围堰,用塑料桶收集废机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已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协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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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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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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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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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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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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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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