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年产五金配件2700吨**项目的验收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五金配件2700吨**项目
2.建设单位:****
3.验收服务单位:****
4.验收生产概况:****位于**市小榄镇兆益路68号B栋第8至第17****中心位置E113°17′15.940″,N22°36′5.273″)。项目用地面积800㎡,建筑面积800㎡,共有员工20人,所有员工均不在厂内住宿,不在厂内就餐。年工作天数300天,每日工作9小时,主要从事计算机与服务器等的五金配件的生产。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年生产五金配件2700吨。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道排入****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废水处理机构转运处理。项目已设置足够容积的待转移废水的收集暂存设施,且相关收集暂存设施基本符合防渗、防漏、防洪的要求。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切割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在设备选型过程中积极选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布局,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及生产时间,不在夜间进行交通运输,行驶至敏感区时减速、禁止鸣笛,减轻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及金属碎屑、洗净的除油剂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废机油及废机油包装物、含机油废抹布及手套、除油废液及槽渣等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金属边角料及金属碎屑、洗净的除油剂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机油及废机油包装物、含机油废抹布及手套、除油废液及槽渣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并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审批文件的要求。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5年1月21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电话、邮箱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60-****1385
邮箱:****@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验收报告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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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