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省**市里南乡汉溪**萤石矿详查 | **市里南乡汉溪**(现属贵门乡、甘霖镇) | **** | 本次探矿工程具体实施内容如下:Ⅰ号矿体(汉溪矿段):Ⅰ号矿体所在区域属于贵门乡,本次勘探以 170°方位布置6 条勘查线,拓展+138m、+98m 两条平硐,在+98m 平硐内设计钻孔,布置平硐工程800m,钻探工程 285m。Ⅱ号矿体(毫岭矿段)矿体:Ⅱ号矿体所在区域属于甘霖镇,本次勘探以 30°方位布置 5 条勘查线,拓展现有 LD7(+190m)、LD9(+153m)平硐至矿脉位置,在 LD8 (+189m)内设计竖井至+105m,再施工沿脉平硐及部分穿脉,在+105m ****设计部分钻孔,以探求深部矿脉位置及变化,设计平硐和穿脉工作量 1000m。在间隔 100m的穿脉位置,施工坑内钻孔 3 个,设计工作量 201m。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陆生生态:严格控制探矿工程活动影响区,坑探产生的弃土石方应集中堆放于临时废石场内;临时废石场应设置截排水沟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者淤积阻塞应立即清理;坑探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回填、覆土及植被恢复;探矿工程布置尽量避开物种丰富、高大树木较多的地方,选择植被稀疏的地方进行施工布置,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废水: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施肥;坑道涌水、初期雨水收集后先在初级沉淀池内自然沉淀,后在二级沉淀池(153 中段三级沉淀池)内投加“重金属捕捉剂”去除废水中的重金属离子,投加“氯化钙”去除废水中的氟化物,最后采用“絮凝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用于抑尘,不排放。 废气: 洒水降尘、网布遮盖、绿植吸附、自然扩散沉降。 噪声:车辆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选择低噪声或自带消音设施的设备,发电机增设减振隔垫以减轻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爆破时间避开周边居民的休息时间;加强生产设备的保养维护,使其保持在良好的工况下工作。 固废:废砂石、自然沉淀污泥作为建筑材料出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附近乡村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废机油、二级沉淀池污泥、废变压器油、废油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7961、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