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大学对珩边居住区保障性**工程-1317B08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地块概况
珩边居住区保障性**工程-1317B08****门市翔****社区,**南**侧、九溪西侧,地块面积23680.949平方米(基于CGCS2000坐标),用地中心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18.27194°,北纬24.59238°。该地块性质原为农用地,原用途为农田、林地,****砖厂占地。根据片区规划,地块用途规划为珩边居住区保障性**工程,用地性质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
本次调查开展了珩边居住区保障性**工程-1317B08地块第一阶段土壤状况调查。根据资料收集与分析,结合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经污染识别,****砖厂生产历史对地块存在潜在污染。2006年至2017****砖厂生产历史,地块内涉及原料堆存(黏土和煤)及局部砖坯制作区,识别重点区为堆煤区和制砖区,特征污染因子:氟化物、重金属(As、Hg、Pb、Cd、Cr)、多环芳烃(苯并芘)。重点区影响途径主要包括堆煤的淋溶下渗和砖坯制作区的粉尘沉降,其他非重点区影响途径主要是烧砖烟气通过大气迁移沉降,****砖厂为中心辐射范围包含整个地块。结合地块地层情况,因上层黏土层分布连续且有一定厚度,渗透性差,故污染物不易下渗。
砖厂于2017年拆除,该历史污染源已消失;地块2020年开始珩边居住区保障性**工程(1317B08地块)施工,建设期间对原土扰动较大,通过施工分析,历史生产可能影响的表层原土也已全部挖除,根据现状场地概念模型分析,地块内现状已不存在污染源及潜在受历史污染的土壤,现状利用途径下不会对受体(住宅使用者)产生暴露风险。
综合评估地块内现状土壤受历史生产影响较小,现状土壤质量可接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工作,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三、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
通讯地址:****门市**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大厦
联系电话:叶工0592-****011
编制单位:华侨大学
联系方式:陈老师,187****7157
作者(木子木子,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12-23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