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4-12-31 09:30
预展地点:****
预展时间:2024-12-25至2024-12-30
拍卖地点:
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
2024-12-31- 09:30
预展地点:****
预展时间:
2024-12-25至2024-12-30
****将于2024年12月31日9时30分至2024年12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中拍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2024年10月22日,******人民法院作出(2024)内05破申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扎鲁特****公司破产,该案由******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22日作出(2024)内05破11号《决定书》经计算机系统随机摇号,依照《****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指定******公司担任管理人,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之各项规定及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委托本机构依法进行本次拍卖。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自行实地看样、交付保证金、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资产交付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将产生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被划扣等相关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及所附相关资料,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人民法院、管理人、本机构以及拍卖平台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参加拍卖视作已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且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将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及管理人的要求随时暂缓、中止、撤回或撤销拍卖,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5.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成交时,成交价系转让方净得价,不包含其他一切关联费用。
竞买人如报名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已知悉上述情况,并同意承担相应风险和后果。
一、拍卖标的
1.拍卖标的情况
本次拍卖标的系扎鲁特****公司无财产担保债权。
2.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拍卖标的无财产担保债权价值为8,982,649.35元,起拍价为100元,保证金为100元,增价幅度为1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
3.竞买人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时应向拍卖人提交身份证明、相关缴费凭证,并提供原件以供审查。
4.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与拍卖人联系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法院《****法院网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及通知
1.管理人审查认定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2.如有竞拍人认为具备优先购买权的,应最迟于拍卖活动开始五日前向拍卖人或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只能以普通竞买人参与竞买。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均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购买人,以出价高的购买人竞得。
4.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购买人,按照拍卖平台优先购买权行使流程和规则行使权利。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按照现状交付,竞买人可以与拍卖人联系并于拍卖前集中实地看样。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竞价流拍。
六、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竞买人支付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冲抵价款。
2.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平台以竞买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竞买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华泰支行;账号:150********600000874),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交齐拍卖款后五个工作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收款收据。
3.本次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
4.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重新拍卖时,悔拍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5.如竞买人交纳部分拍卖尾款但悔拍的,该部分尾款暂不予退还,管理人通过拍卖、变卖或以物抵债等方式处置拍卖标的的,由管理人扣除处置拍卖财产产生的费用损失、最终处置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费用后,将剩余拍卖款退给买受人。没有交纳拍卖尾款或者交纳的拍卖尾款数额不足以弥补处置拍卖财产的费用损失以及重新处置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
八、拍卖成交与交付
1.竞买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竞买人应及时接收标的物。拍卖人与竞买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拍卖人向竞买人交付标的物。
2.本次拍卖为破产管理人委托处置破产企业资产,****法院组织拍卖。参与拍卖的竞买人知悉以上情形,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3.自移交手续办理完毕,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本次交易所产生有关拍卖标的的一切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竞买人及破产企业各自承担。
2.如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以及水、电、燃气、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由拍卖人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关费用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破产企业、管理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4.有关过户、税费、规划、环保、物业水电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的税务、发改、规划、环保、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主管单位了解确认。
5.买受人需支付软件使用费,软件服务费由中拍平台收取。
6.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按照成交价格的5%计算)。买受人在2024年01月03日10时前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华泰支行;账号:150********600000874),以到账时间为准。
7.上述软件服务费和综合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支付的,中拍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索。
十、送达地址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或拍卖人发出的相关文件,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拍卖平台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拍卖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件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瑕疵提示
1.标的物存在提及和未提及的瑕疵,相关瑕疵由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自行了解,查验、评估风险。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人民法院、管理人及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自行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成交后,拍卖人按实际现状进行交付,竞买人自行承担所有瑕疵可能带来的风险,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2.请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自行核实区域、使用、租金等有关标的物的所有情况。管理人及拍卖人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涉及到与标的物占用人、租赁人、使用人协商交付、租金收取、搬迁等相关后续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3.若标的物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由管理人向有关部门申请解除,但受相关司法程序的限制,管理人无法预估解除权利限制所需具体时间,标的物相关风险自拍卖成交之日转移至买受人,因标的物存在的权利限制导致的全部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二、其他事项
1.参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将在拍卖人后台生成相应《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2.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保证金、増价幅度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拍前5日内向拍卖人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应于拍卖开始5日前与拍卖人联系并提交合法有效的权属异议书及证据材料。
3.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竞买公告及拍卖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拍卖人咨询。
拍卖人联系方式:155****9999
中拍技术咨询:400-****-5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