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纤复合织物设备搬**装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玻纤复合织物设备搬**装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玻纤复合织物设备搬**装工程。
2.1.1建设地点:****;
2.1.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2.1.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将**玻纤厂区指定的设备及相关辅助设备、设施分别拆除,搬迁至冀中新材料指定区域内并安装、调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 / ;
3.1.4业绩要求: / ;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行政主****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30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申请流程:登录“****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推荐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点击“我要参与”查找本项目→点击“购买文件”→支付标书费→上传缴费凭证(我的项目中)→购标申请审核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CA 办理: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可凭**冀中 CA 或**冀中 CA 进行项目投标。
**冀中CA办理网址:https://www.****.com/help/vip,服务热线:400-****-6660;
**冀中CA办理网址:https://www.****.com,服务热线:400-****-3355。
4.3在“****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提交购标申请和投递等有关操作可咨询服务支持电话010-****3690(周一至周五8:30-17:30)。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标书费缴纳: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账 号:623********00018432
开户行号:3061 2100 0017
注:缴纳标书费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发票默认开取电子专票,需要普票报名****公司!开取发票详见附件发票申领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在线投递电子投标文件,远程开标解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08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使用《****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客户端软件编制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章(电子章),并上传经CA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河****经济开发区高村村东
联 系 人:罗正涛
电 话:199****968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西路110号
联 系 人:曹卫萌、闫苗苗
电 话:176****4368、173****0501
电 子 邮 件:****@163.com
开 户 银 行:****公司****分行
账 号:623********00018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