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务署拟申请**街道理光路、**一路、新厦大道(二期)选址意见书,其用地涉及占用**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现依据《**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政府第145号令),将项目申请选址占用**市基本生态控制线(2021版)范围内用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理光路位于**地区中部,北起规划**一路,南至平大路,呈南北走向,道路全长约427.51m,红线宽25m,为城市次干路,双向4车道。
**一路位于**地区中部,西起于规划东林三路,****段五联工业一路,呈东西走向,道路全长约 1283.817m,红线宽 24m,为城市支路,双向4车道。
新厦大道(二期)位于**地区中部,南起于在建新厦大道(一期),北至规划**一路,呈南北走向,道路全长约128.179m,红线宽40m,为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
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情况
理光路用地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10796.21㎡;**一路用地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17547.33㎡;新厦大道(二期)用地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2763.21㎡,具体情况见附图。
三、公示地点
(一)****
地址:**市**区**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
(二)******办事处
地址:**市**区**街道**大道309号一楼
(三)项目现场
地址:**市**区**街道**一路、理光路、新厦大道(二期)现场
(四)网上展示
1.******局网站
网址:http://pnr.****.cn
2.****网站
网址:http://pnr.****.cn/lg/
(五)报纸公示
**商报
四、公示时间
项目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12月21日起至2025年1月19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市**区**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公共项目科1006室,白工;联系电话:0755-****2287;并在信封上注明“理光路、**一路、新厦大道(二期)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iuzhc@pnr.****.cn,邮件标题请按“理光路、**一路、新厦大道(二期)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9日。 ****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占用生态线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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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