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南煤集团新大地公司配件2024年十二月份计划支架灯等采购采购公告
****配件2024年十二月份计划支架灯等采购
询价单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采购员 | 联系电话 |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4-12-26 17:04: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12-28 17:04:00 |
支架灯 | DJC36/127(A) | 100 | 件 | 2025-01-20 00:00:00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晋****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所报价格应含税含其他运杂费,即包到价,注明报价税率。 二、资质要求: 具有矿用机电设备及配件销售资质 三、售后服务:合同履行期间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负责免费及时修理、更换,出卖人拒不进行维修、更换或者经维修、更换无法达到买受人使用目的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返还货款并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 四、供货时间规定:出卖人严格按照与买受人约定的送货时间及打包方式,将物资分批以公路运输的****公司,并卸至买受人指定地点 ,出卖人负责卸货并负担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1、甲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通知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进行挂账并依据自身经营状况,最迟三年内以现汇、承兑、或信用证等方式结清货款。如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暂停其货款支付直至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止。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挂账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10%,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由甲方系统部门办理质保金转应付账款手续,且经甲方验收认可后陆续支付给乙方(不计利息)。乙方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甲方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乙方须根据甲方实际需求量送货并完成后续挂账、结算等手续,合同到期后自行解除合同关系,合同双方不再续签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采购内容。 2、国家调整税率时,出卖人以不含税价格为基础,按照国家调整后的税率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总价随之调整。因出卖人偷漏税款或开具发票不规范带来的任何损失,由出卖人承担。3、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供应商须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量送货并完成后续挂账、结算等手续,合同到期后自行解除合同关系,合同双方不再续签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采购内容。 六、运输方式:出卖人以汽车运输方式送货****公司并完成卸货,出卖人负担所有费用。 七、交货地点: **市**县新****公司 八、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九、包装要求:无。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 供应商需签订《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 十一、中选方案:分项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 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 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处罚期限,最长 3 年。 十三、****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0353-****241. 晋****公司电子监督邮箱****@1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 ****集团和****公司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1).docx
附件下载:资料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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