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省**市**县畜禽粪污**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二标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301
传真:0833-****301
地址:**县沙坪镇滨河路28****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县畜禽粪污**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二标段)
(二)建设地点:**省**市**县新场乡羊子岩村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省****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8293.33m2。建设内容包括:原料预拌、翻抛、陈化、包装等生产系统、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约24000吨成品粉末状有机肥。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既有污水处理设;施工废水进行经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集水池,车辆冲洗消毒废水和生物除臭装置废水一并排入厂区集水池,依托峨****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施工期建筑施工工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需清洗轮胎。运营期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恶臭气体采取封闭车间负压抽吸进入生物除臭(滴滤法)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噪声: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为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将高噪声的作业点置于工地中部,远离项目敏感点;在合理布局了施工设施的基础上,有效地利用了施工场区的距离衰减作用;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必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噪声限值要求。营运期主要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在设备选型上应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和不扰民。
固废:施工期间建筑工地将会产生土石方、剥离表土和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项目基地平场土石方挖方和填方能够实现挖填平衡,不会产生弃土,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生物除臭装置填料委托由厂家定期更换直接回收处置;收尘灰作为堆肥原料返回生产工序;废包装****回收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