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湾沚区湾沚镇百花村八都苏沿线整治及农业基础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大路535号
成交价金额:153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服务类
2、名称:**市湾沚区湾沚镇百花村八都苏沿线整治及农业基础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3.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
4.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5.项目负责人:王涵
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
五、评审专家名单:卓桂英、夏林春、陈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供应商业绩:
①**县龙窝镇上嶂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程
②修**2020年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
③**县杨家厂镇美丽乡村建设设计
④**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项目第三标段设计
3.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湾沚区湾沚镇罗福湖路1号智汇港大厦北楼305室。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招标投标法》、《****政府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湾沚区湾沚镇芜南路
电话:159****5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湾沚区湾沚镇罗福湖路1号智汇港大厦北楼305室
联系方式:153****1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153****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