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11线川主寺至******水文站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G0611线川主寺至**段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承接本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为****水文站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现由****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水文站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工作,并与****水文站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合同。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次招标实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G0611线川主寺至**段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州境内,地处**盆地西部边缘与青藏高原的深切割大斜坡过渡带,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中第6条首都放射线**-**(G6)联络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2019-2035)》中16条**放射线之一的**至**至**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九寨旅游环线重要的组成路段;是**市通往**州藏、羌民族地区及九寨、**风景区的高速公路通道之一。项目南接**~**高速公路,并与**~**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共同构成**州高速路快速通道,在区域路网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G0611线川主寺至汶****水文站/水位站共9处(黄胜关水位站、川主寺水位站、**水文站、****水文站、较场坝水位站、沙坝水文站、凤仪水位站、****水文站、威州站)。按照水文设施管理规定,****水文站影响评价报告。
2.2招标范围G0611线川主寺至******水文站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预计工程量为:9处水文(位)站的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总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进度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天(日历日)内****水文站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并配合业主提交报告给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后修改完善。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同时需投标截至之日前在****按《外部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公司网站公告)完成供应商入库申请手续。
3.2 专用资质要求:要求具备效期范围内的水文、水**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水文站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的能力。
3.3 业绩要求:要求近五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今)完成至少2个公路或市****水文站影响评价报告或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业绩。业绩证明以下列任意一项为准:(1)项目合同;(2)项目批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5.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为准)。
3.5.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为准)。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于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在****经营处领取,领取时应持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介绍信原件。
5.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 2024 年 12月23日—2024年12 月 27 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5.3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参考资料投标人依需求选择购买,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4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5 招标文件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果有)等相关资料由招标人在****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om/)和****网站(http://www.****.com/)上发布,由投标人随时关注网站并自行下载,不能下载的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因未能及时下载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有)及相关补充资料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要求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 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
a)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参考资料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自理。
b)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采用快递或邮寄方式,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 1 月 16 日 10:00 时(**时间)前。
6.4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省**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公司会议室(附三楼)。
6.5 地址:**省**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邮编:610041,电话:187****2520。
6.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om/)和****网站(http://www.****.com/)上发布。
8.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8.1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om/)和****(http://www.****.com/)上公示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8.2 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联 系 人:冯冉杰
邮 编:610041
电 话:028-****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