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办公厅****乡村**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建〔2023〕12号)、《**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陕商发〔2023〕11号)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县征集相关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支持方向
1.补齐县域商业基础短板。支持人口相对聚****商贸中心、****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供应链、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其中:****中心、村级便利店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2.完善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改造1****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3.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推动大型流通企业布局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多种消费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4.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完善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中心和产地市场体系建设,补齐冷链设施短板。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5.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二)支持方式、标准
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专项资金主要采取补贴方式予以支持。原则上单个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有效投资额的30%。单个项目最高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项目有效投资额****事务所审计确认。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我县内符合上述支持方向的已建、在建或拟建且未获得中央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1.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30万元;
2.项目建设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二)申报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规范,经营诚信守法,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等。
三、需提交的资料
按照**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资料(模板)提交相关资料,包括项目单位简介、资产状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财务管理正规相关证明、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情况、项目目前开展情况、项目建设预期取得的成效、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等材料。书面材料一式贰份****经济贸易局。
四、征集时间
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沈作锋 0916-****3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