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至**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土建01工区**站围护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采购项目**至**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土建01工区**站围护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地点:**高铁站**大道。
2.2项目概况:**站为**至**城际轨道交通工程第1座车站,位于**高铁站**大道。本****车站,共设置2个出入口,3组风亭,总长422.2m,标准段宽21m,主体采用双柱三跨钢筋混凝土箱型框架结构。本站围护结构采用φ1000@1300钻孔灌注桩+φ800@1300旋喷桩止水帷幕。
2.3项目规模:**站共分为三阶段围闭,本项目为一期一阶段临时场地布置,本阶段内可施工围护桩及试桩工程共计225根(其中围护桩216根,试桩3根,锚桩6根)。
2.4谈判范围:包含**站一期场地围护桩和试桩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本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
竣工日期:2025年4月19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110天 ,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若实施机构或发包人对工程整体工期进行调整,分包人无条件接受,并全力调配**满足调整后的工期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
2.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应至少具有1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铁路工程或公路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中需有桩基工程施工内容,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40万元。已完工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者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在建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4)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均不亏损,供应商提****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若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起算);
(5)信誉要求
1)2021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约引起的合同终止、中止、仲裁或诉讼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查询日期均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注:仅在事件调查过程中涉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视为不存在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
2)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在相关主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的查询记录截图或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查询日期均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3)供应商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暂停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文件和处罚解除文件);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处理;
5****集团****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8)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9)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10)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3)~10)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项目负责人相关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供应商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供应商须提供职称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应至少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承接并完成1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公路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施工项目,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40万元,供应商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业绩的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谈判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3技术负责人相关要求
1)拟派技术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供应商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供应商须提供职称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5年及以**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公路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或技术管理经验。供应商需提供毕业证及相应工作年限(以毕业证时间起算)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3.4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及施工员)
1)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及施工员)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供应商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及施工员)应符合《**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苏建建管【2014】701)的规定,同时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6本次谈判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供应商,供应商提供****机关出具的最近一期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3.7经查实,若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当手段骗取谈判(或成交)资格的,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依法追究其因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谈判(或成交)资格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相关损失。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期限: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车智能****公司官网(http://www.****.cc/gc)发布之日起5日内,即2024年12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止。
4.2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在中车智能****公司官网(http://www.****.cc/gc)上发布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及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上发布的答疑补遗、澄清文件等所有内容。
4.3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潜在供应商可于2024年12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领取谈判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元人民币/包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谈判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4如在注册和支付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首页右下角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010-8639 1277。
4.5未在****登记领取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5.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9日9时00分(**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省**市**区安镇街道弘业东路402-5****酒店2楼会议室。
5.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9日9时00分(**时间)。
5.4响应文件谈判地点:**省**市**区安镇街道弘业东路402-5****酒店2楼会议室。
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其他公告内容
6.1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车智能****公司官网(http://www.****.cc/gc)上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车智能****公司官网(http://www.****.cc/gc)为准。********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郑重提醒各潜在供应商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宜均须与****指定人员联系,****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联系方式,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联系人。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安镇街道丹山路78号锡东创融大厦A座301-218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88****6551
采购代理:****
地 址:**市**区丽泽路24****中心B座25层
联系人:王昕晨/李茂/庞昊/于广洋/黄明娟/高晗
电 话:010-8392 3452 /3372(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时请通过邮件联系)
邮 箱:****@sinochem.com/ ****@sinochem.com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