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二、 招标项目名称:**市峡口镇2025年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总价(万元) | 备注 |
1 | **市峡口镇2025年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 项 | 1 | 23 |
五、 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或个体工商户。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
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200元/套,售后不退,地址为****(**市文苑路89-3号二楼(**亚**售楼部隔壁))。
七、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10时0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会议室(**市文苑路89-3号二楼)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1月13日10时00分00秒;****会议室(**市文苑路89-3号二楼)
4、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7、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5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在中标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九、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毛女士
联系电话:0570-****624
传真:/
地址:**市文苑路89-3号二楼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78****0206
传真:/
地址:**市峡口镇迎福路117号
3、监督机构名称:****纪委
监督投诉电话:0570-****043
传真:/
地址:**市峡口镇迎福路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