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司国能(海北刚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刚察县1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扎苏合二期15 万千瓦光伏项目土地报批综合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能(海北******公司**县1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扎苏合二期15 万千瓦光伏项目土地报批综合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能(海北******公司**县1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扎苏合二期15 万千瓦光伏项目土地报批综合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 **铨地源****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88.000000 | 77.000000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测绘资质证书、甲级、甲测资字****0097、2026年11月14日 | 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乙级、乙测资字****2002、2029年06月19日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业绩 | 1、********公司**120万****电站工程土地报批服务、国能(海北******公司、2023年11月30日 2、**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土地报批技术服务项目、******局、2022年7月29日 3、**县2022年度第二批次土地报批技术服务项目、******局、2022年9月1日 4、**县2022年度第三批次土地报批技术服务项目、******局、2022年11月23日 5、海北州交旅融合综合服务体一西海交旅融合综合服务体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勘察评估、**海北交旅****公司、2022年07月21日 6、华能清洁取暖配套项目,洁阳、阿特斯增量混改项目,**天润、晶科市场化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调查项目(地灾压矿)、**州****公司、2023年6月13日 7、******公司1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公司、2024年6月 8、西堡生态森林公园-冰雪运动公园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佶、**园博园和****管理委员会、2021年6月18日 | 1、****电站工程尕别列村、大别列村和伊麻目村移民安置区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合同、****安置局、2024年2月1日 2、青豫直流二期1标段国能联合体 100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 90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工程局有限公司、2023年8月18日 3、**州 8#地块10万千瓦光伏项目、9#地块10万千瓦光伏项目土地证办理服务合同、******公司、******公司、2023年12月21号 4、中广核**200万千瓦光热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咨询服务合同、中广核****公司、2022年1月17日 5、**州汉****公司共**1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综合技术服务合同、**州汉****公司、2023年12月 6、******公司共** 1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综合技术服务合同、******公司、2023年12月 7、**州****公司共**1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综合技术服务合同、**州****公司、2023年12月 8、天合中核汇能**100万千瓦源网荷储建设项目光伏区33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技术服务合同、共****公司、2024年4月24日 9、共**铁盖乡恰恰湾生态旅游休闲营地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地质灾害****县政府**局用地审查合同、****乡村**局、2023年1月6日 10、共****观景台一期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调查报告编制合同、****电视局、2024年3月11日 11、隆发**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30万千瓦风电项目、**市特****公司、2024年4月12日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黄昊 电话:0951-****872
邮箱:****@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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