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林业局南江县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16:3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2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27-****16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县米**大道南磷段25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27-****9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场2号楼6楼2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27-****166 | ||
附件: | |||
附件1 | 更正后采购需求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2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见附件
更正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将2024年12月12日发布的“**县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项目作如下更正:
一、磋商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第2项总体要求中:
第“1”小项“总体目标”内容中的“到2024年底”更正为“到2025年4月底”;
第“2”小项绩效目标中的“2024年完成2540亩(其中封山育林1540亩,中幼林抚育1000亩),推进林长制工作。”更正为:2025年4月底完成2540亩(其中封山育林1540亩,中幼林抚育1000亩)推进林长制工作。
二、其余内容不变,请各供应商以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为准。
****
2024年12月23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3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米**大道南磷段258号
联系方式:0827-****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广场2号楼6楼29号
联系方式:0827-****16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0827-****166
****
2024年12月23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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