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塔架系统部分设施设备安全性能检测评估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3225
专业领域:其他
****受****委托,就某部塔架系统部分设施设备安全性能检测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某部塔架系统部分设施设备安全性能检测评估项目
2.项目编号:****
3.开标及评审日期:2024年12月18日
4.中标候选人及投标报价:
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研究所有限公司,报价****0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集团****公司,报价****425.00元。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须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具体格式详见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质疑材料原件向****一次性当面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四、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质疑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