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限额标准以下小型项目采购管理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就****妇幼院区电梯维保服务项目进行第二次比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妇幼院区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11.5万元
四、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对****妇幼院区18台电梯进行维保。进行日常巡检、定期维护保养、年检、维修、电梯关人施救等服务项目,服务商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每年报检以前,按照特检院定期检验检规要求,定检前的所有限速器校验、制动试验、静载试验相关所有费用由服务商承担,采购人不再承担其它校验、试验费用。服务商承担正常维保期内的电梯定期检验检测费用及其它附加符合定检需要的校验费用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此附加费用包含限速器校验、电梯制动试验、电梯静载试验、电梯钢丝绳**、裁剪等与电梯检验及安全运行有关的非配件更换项目实施费用,如因校验、试验结果未达到定检标准,服务商需及时整改,保障电梯顺利年检通过,所有整改费用由服务商全部承担。
(二)维保内容及要求
1、直梯保养内容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A1 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A-1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机房、滑轮间环境 | 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
2 |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 齐全,在指定位置 |
3 | 驱动主机 | 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
4 |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 动作灵活 |
5 | 制动器间隙 | 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间隙值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
6 | 制动器作为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制停子系统时的自监测 | 制动力人工方式检测符合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制动力自监测系统有记录 |
7 | 编码器 | 清洁,安装牢固 |
8 |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
9 | 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 | 工作正常 |
10 | 紧急电动运行 | 工作正常 |
11 | 轿顶 | 清洁,防护栏安全可靠 |
12 | 轿顶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13 | 导靴上油杯 |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
14 | 对重/平衡重块及其压板 | 对重/平衡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
15 | 井道照明 | 齐全、正常 |
16 |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 工作正常 |
17 | 轿厢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18 | 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 工作正常 |
19 |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IC卡系统 | 齐全,有效 |
20 | 轿门防撞击保护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等) | 功能有效 |
21 |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22 | 轿门运行 | 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
23 | 轿厢平层准确度 | 符合标准值 |
24 |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 齐全,有效 |
25 | 层门地坎 | 清洁 |
26 |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 | 正常 |
27 |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 | 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 |
28 |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29 |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 不小于7mm |
30 | 底坑环境 | 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
31 | 底坑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A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A1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A-2的要求。
表A-2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季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
2 | 制动衬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3 | 编码器 | 工作正常 |
4 | 选层器动静触点 | 清洁,无烧蚀 |
5 | 曳引轮槽、悬挂装置 | 清洁,钢丝绳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
6 |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 | 清洁,无严重油腻 |
7 | 靴衬、滚轮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8 | 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9 |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传动带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
10 | 层门门导靴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1 | 消防开关 | 工作正常,功能有效 |
12 | 耗能缓冲器 | 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 |
13 |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A3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A2季度维保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A-3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A-3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 | 连接无松动,弹性元件外观良好,无老化等现象 |
2 | 驱动轮、导向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响,无振动,润滑良好 |
3 | 曳引轮槽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4 | 制动器动作状态监测装置 | 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
5 |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
6 | 控制柜各仪表 | 显示正常 |
7 | 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响,无振动,润滑良好 |
8 | 悬挂装置、补偿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
9 | 绳头组合 | 螺母无松动 |
10 | 限速器钢丝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1 | 层门、轿门门扇 | 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值 |
12 | 轿门开门限制装置 | 工作正常 |
13 | 对重缓冲距离 | 符合标准值 |
14 | 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合处 | 固定,无松动 |
15 | 上、下极限开关 | 工作正常 |
A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A3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A-4的要求。
表A-4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年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
2 |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 接触良好 |
3 | 制动器铁芯(柱塞) | 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4 | 制动器制动能力 | 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必要时进行轿厢装载125%额定载重量的制动试验 |
5 |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 | 符合标准 |
6 |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对于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的限速器,每2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对于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限速器,每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 | 工作正常 |
7 |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 工作正常 |
8 |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 工作正常 |
9 |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 | 紧固 |
10 | 轿厢和对重/平衡重的的导轨支架 | 固定,无松动 |
11 | 轿厢和对重/平衡重的导轨 | 清洁,压板牢固 |
12 | 随行电缆 | 无损伤 |
13 | 层门装置和地坎 | 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
14 | 轿厢称重装置 | 准确有效 |
15 | 安全钳钳座 | 固定,无松动 |
16 | 轿底各安装螺栓 | 紧固 |
17 | 缓冲器 | 固定,无松动 |
2、杂物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B1 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见表B-1。
表B-1 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机房、通道环境 | 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
2 |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 齐全,在指定位置 |
3 | 驱动主机 | 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
4 |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动作灵活 |
5 | 制动器间隙 | 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 |
6 |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
7 | 轿顶 | 清洁 |
8 | 轿顶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9 | 导靴上油杯 |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
10 | 对重/平衡重块及压板 | 对重/平衡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
11 | 井道照明 | 齐全、正常 |
12 | 轿门门锁触点 | 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13 |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 齐全、有效 |
14 | 层门地坎 | 清洁 |
15 |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 | 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 |
16 |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17 |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 不小于5mm |
18 | 层门门导靴 | 无卡阻,滑动顺畅 |
30 | 底坑环境 | 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
31 | 底坑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B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B1半月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B-2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B-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
2 | 制动衬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3 | 曳引轮槽、曳引钢丝绳 | 清洁,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 |
4 |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 | 清洁,无严重油腻 |
5 | 靴衬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6 |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传动带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
7 | 层门门导靴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8 |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B3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B2季度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B-3的要求。
表B-3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
1 |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 | 无松动,弹性元件外观良好,无老化等现象 | |
2 | 曳引轮、导向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
3 | 制动器上检测开关 | 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 |
4 |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 |
5 | 控制柜各仪表 | 显示正确 | |
6 | 悬挂装置 | 磨损量、断丝数未超过要求 | |
7 | 绳头组合 | 螺母无松动 | |
8 | 限速器钢丝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
9 | 对重缓冲距离 | 符合标准值 | |
10 | 上、下极限开关 | 工作正常 |
B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B3半年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B-4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B-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油质符合要求 |
2 |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 接触良好 |
3 | 制动器铁芯(柱塞) | 分解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4 | 制动器制动弹簧压缩量 | 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
5 |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 | 符合标准 |
6 |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每5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 | 工作正常 |
7 |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 | 紧固 |
8 | 轿厢和对重/平衡重的导轨支架 | 固定,无松动 |
9 | 轿厢和对重/平衡重的导轨 | 清洁,压板牢固 |
10 | 随行电缆 | 无损伤 |
11 | 层门装置和地坎 | 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
12 | 安全钳钳座 | 固定,无松动 |
13 | 轿底各安装螺栓 | 紧固 |
14 | 缓冲器 | 固定,无松动 |
注:
(1)若某些电梯没有表中的项目(内容),如有的电梯不含有某种部件,项目(内容)可适当进行调整(下同);
(2)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中对测试、试验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测试、试验,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为检查、调整、清洁和润滑(下同);
(3)维保基本要求,规定为 符合标准 的,有国家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下同)。
(4)维保基本要求,规定为 制造单位要求 的,按照制造单位的要求,其他没有明确的 要求 ,应当为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或者制造单位等的要求(下同)。
(5)针对维保过程中磨耗超限或已经损坏的零部件(电气元器件、控制板、编码器、按钮、制动器、限速器、变频器、导轨、电动机、减速机、联轴器、扶手带、钢丝绳、五方通话、视屏监控、静态标识、警示标志、维保标识、读卡器、语音提示和门禁等内容)必须及时更换。
(6****客运站****客运站房、行包房、客运段库房等区域)的垂直电梯,含主体设备及其附属配件、排水设施。
(三)技术要求:
1、鉴于本院电梯技术参数属于电梯关键性技术参数保护范畴,维护保养单位必须由电梯品牌进行有效授权。
2、日常保养:每月 2 次,根据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服务商的工艺要求,对电梯设备进行保养,具体内容有:
(1)按时提交月、季、半年、年保养计划表。本月保养计划在上个月月末提交,季、半年、年保养计划应在季度、半年度、年度到期前一个月提交,保****管理部门审核并认可后方可实施。按照保养时间整体排布时间计划,合理安排人员保养,当日保养完成后当天要完成保养记录本的签字手续并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2)按要求在签订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月、季、半年、年保养内容、标准,保****管理部门审核并认可。
(3)按时提交月、季、半年、年保养报告(包括:检查单、测试报告、损耗材料详细清单、异常情况说明及维修过程)。保养报告应在保养完成后一周内提交。
(4)保养****质监局、上级监督部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服务商已合理安排维护保养时间并接受甲方监督管理,特殊楼栋如(门诊医技楼、住院楼、感染性疾病楼等)要满足夜间保养要求,合理安排保养时间。
(5)按照易损配件供应要求,免费提供易损部品,并根据需要予以调换,调换时需使用易损件清单中注明的原电梯备件品牌及型号,保证易损件品质量。
(6)按照 500元以上配件供应要求 ,进行准确报价,报价不能高于采购人提供的控制单价。采购人根据需要,自行采购500元以上配件。无论500元以上配件是否由成交服务商提供,服务商均需免费更换,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额外任何费用。
(7)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医院紧急报修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
(8)如果设备故障不能在当日内解决,在30****医院书面说明故障相关情况及相应解决方法,一般性的故障要求在1小时内解决。故障处理期间遇到特殊情况(因备件需定制而造成设备故障停运),故障恢复时间不得超过3天。
(9)黄金周、春节及其它法定节假日等高峰**行大检查和专项保养,高峰保障期间设备故障停运时间不超过4小时。质监局稽查部门专项和不定期抽查接到甲方通知电话后,需在半小时以内赶到现场配合相应的工作。法定节假日配备值班人员要以书面形式提前一星期告知甲方。
(10)涉及电梯、限速器、静载试验、动态制动试验等电梯检验、校验、测试等所有检验类项目,费用由成交服务商承担,并提供检验、校验、测试报告原件给甲方。
(11****政府主管部门实施年检,检验费由成交服务商承担。若仍需复检,则复检费由成交服务商承担,直至检验合格。
(12)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的运行安全和运行质量的检查,并在****医院提交检测报告。
(13)每半年每台电梯进行一次静载试验,每年进行一次制动试验,试验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14)每半年针对不同类型的电扶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提供演练方案。
(15)保养作业人员必须为正式员工,人员固定且不少于四人,从事电梯维修五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16****医院电梯特殊性,****公司质检工程师对电梯保养情况进行抽检,并提供抽检情况分析报告,对保养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17)为降低故障率,每月第一周提交上月故障统计分析报告及运行品质分析报告。
(18)服务时间
7*24小时工作制,****政府规定的节假日值班服务。
(19)值班要求
正常工作时间:按照远方办公时间至少1人在办公室办公,针对医院运营特点,在上下班人员高峰期间,各别楼栋要加大保障力度,遇到故障情况及时响应,关人响应时间为10分钟,一般故障响应时间为30分钟。
节假日班:针对医院运营特点,在上下班人员高峰期加大保障力度,合理安排驻场人员,最少不少于1人,并制定值班计划,24小时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及紧急情况处理。
(20)充足的备品备件
服务商须准备配件仓库,并且备件仓库配件**丰富,常用的易损件按投标承诺均足量在库。
(四)24小时急修服务
成交服务商需设置电梯故障24小时紧急报修电话,接到报修电话后,必须在10分钟内赶至现场处理急修,恢复电梯的正常使用。如遇到重大故障,现场技术人员需及时向技术主管汇报故障情况,技术主管将立即赶往现场,协同现场技术人员保证电梯故障修复,并如实向用户说明情况故障排除。急修任务处理后及时向甲方提供急修签字确认单,每月度进行急修统计。
(五)配件更换及供应
鉴于本院电梯技术参数属于电梯关键性技术参数保护范畴,维护保养单位必须由电梯品牌进行有效授权。
1、免费调换在服务期因保养不当损坏的零部件。
2、500元以内免费更换配件需24小时内更换完毕并恢复电梯使用。
3、钢丝绳**、截短等由维保单位免费实施。
4、经确定需更换500元以上备件的故障,需在72小时内更换完毕并恢复电梯使用。配件由招标方自行采购的,维保公司配合招标方询价,维保公司负责免费更换。
5、电梯故障需在一天内找到故障原因,不能找到故障原因的,电梯维保单位必须当天提供书面告知证明,****公司必须在故障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邀请电梯厂家工程师前往排查故障,72小时内找到故障点并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后需提供厂家或者电梯维保单位出具的故障问题处理详细分析情况报告。
6、所有更换的配件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
(六)电梯维护保养服务质量考核细则
****妇幼院区电梯维护保养服务质量考核细则 |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执行标准 | 考核 | 考核部门 | 扣分情况 |
1 | 人员管理 | 安排电梯外包维修人员驻点管理 | 着装规范、穿戴工作服、佩戴维保单位工牌,态度端正,不推诿、不拖沓不影响正常维修维保进度,服从医院规章制度。 驻点人员严格按照电梯班工作日上下班时间履行签到义务,不得迟到和早退,特殊情况需请****管理部门,一周内请假次数不超过1次。 对于电梯班工作人员提出电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要耐心服务,为客户着想,切勿出现推诿、懈怠等负面情绪。 驻点人员因培训、出差、学习等事情,维保部负责人或者驻点人员应****管理部门并及时调配其它人员补充。 维保人员出入电梯机房,需主动完成机房出入登记记录本的记录签字任务。 | 违反一次按500元/次处罚。 | 电梯班 | 5分/次 |
2 | 响应时间 | 电梯困人时间,维保人员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10分钟内)赶到现场,30分钟内将人员放出,****管理部门临床报修记录本签字手续。 | 超时的1000元/次 | 电梯班 | 10分/次 | |
电梯一般故障,维保人员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管理部门临床报修记录本签字手续。 | 超时的500元/次 | 电梯班 | 5分/次 | |||
3 | 标识证件 | 维保的电梯年检时间及年检标识不得超期; 电梯定期维保时间及维保标识不得超期;维保人员特种设备维修人员操作证不得超期。 | 1、电梯年检时间及年检标识超过有效期。 | 按10000元/台进行处罚。 | 电梯班 | 100分/次 |
2、电梯维保标识不得超期 | 超期的按500元/台次进行处罚 | 电梯班 | 5分/台次 | |||
3、维修人员操作证不得超过有效期。 | 过期的一次性处罚2000元,并及时更换维保人员 | 电梯班 | 20分/次 | |||
4 | 应急演练 | 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针对不同的电梯类型(垂直电梯、自动扶梯)进行应急演练 | 垂直电梯及自动扶梯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有详细记录及演练方案。 | 违反的按500元/类处罚。 | 电梯班 | 5分/类 |
5 | 维修时间 | 寻找故障及更换配件要求 | 500元以内的免保配件需在24小时内及时更换。 | 超时的按200元/天处罚。 | 电梯班 | 2分/天 |
确定是500元以上配件故障的,需在故障发生之时起72小时内更换备件并消除故障。 | 超时的按500元/天处罚。 | 电梯班 | 5分/天 | |||
电梯故障,****公司不能在24小时内找到到故障原因的,****公司必须在故障发生之时起48小时内邀请电梯厂家工程师前往排查故障,72小时内找到故障点并排除故障,电梯厂家工程师前来排查故障****公司支付。 | 1、24小时未找到故障的一次性处罚500元; | 电梯班 | 5分/次 | |||
2、故障发生之时起48小时未邀请电梯厂家前往排查故障的一次性处罚1000元,每延期一天处罚1000元。 | 电梯班 | 10分/天 | ||||
6 | 维保质量 | 500元备件储备 | 500元备件****医院制定位置储备各1套或者2套,维修使用后及时补充,每年随机检查不得低于11次 | 备件缺失的按500元/次进行处罚 | 电梯班 | 5分/次 |
7 | 应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TSG T5002-2017》的规定,监督实施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质量和记录,维保记录需有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字确认 | 认真作好记录,杜绝涂改等弄虚作假行为,方便审核。 电梯管理部门的维护保养记录本要在当天维保任务完成后当天完成记录本的签字手续,方便检查。 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维保并填写相应的维保记录。维保计划需提前告知电梯班负责人统筹安排时间,每一次维保任务完成后,需当天内完成签字确认手续。 3、维保记录需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4、维保质量达标,接受电梯班负责人的监督和建议。 5、维保质量能够接受电梯班负责人的不定期抽查,并书面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完毕。 | 违反一次按500元考核。 | 电梯班 | 5分/次 | |
8 | 电梯的改造及维修应按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到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 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告知手续。 | 违反一次按1000元考核。 | 电梯班 | 10分/次 | |
注:电梯维保单位服务质量考核表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 90分为良好,60 80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分数低于60分则解除合同并取消服务商资格。 |
五、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1年。
(二)服务地点:****妇幼院区
(三)付款方式:电梯维保每6个月按合同条款支付服务商费用(绩效考核在结算前依据总务科保卫科报告,审核后由双方签字确认,考核结果落实在每次结算金额中。)每年所有电梯年检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年后半年款项,合同到期后所有电梯年检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款项。
(四)人员安排:服务商应派至少1名专职技术人员驻点维护保养甲方电梯,固定报修电话一台,电梯维保人员均应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驻派人员应按甲****办公室报道并共同办公。法定节假日、双休及夜间,乙方需安排至少1人在医院驻点维护保养电梯和处理急修任务,保障医院电梯设备正常运转,派驻人员必须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人员一致。
(五)零配件供应:服务商须承诺因自身原因无法采购或者经询价、招标等形式服务商未能中标,由采购人另行采购的零配件,服务商必须及时免费进行更换。
(六)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完整的采购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如投标人只对部分要求作出响应或书写不清,给评标造成困难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六、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等方面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或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5.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相应级别资质,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不具备相关资质证书或者经有资质证书的企业授权无效(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七、比价采购邀请函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
1.发放时间:2024年12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止。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受理工作,节假日除外)。
2.发放方式:将符合要求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经确认后报名成功,回发招标文件。
3.报名资料要求: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者法人身份证明书。若递交人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和被授权人****公司公章)。若递交人为法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公司公章);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0: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将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密封递交至****妇幼院区后勤楼3楼会议室(递交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表、资格审查文件。
4.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明标编制。响应文件应连续编页(目录和封底除外)。
(2)纸质响应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评审方法:
1.评审时间:2024年12月27日10:30分;
2.评审地点:****妇幼院区后勤楼3楼会议室
3.评审方法:采购人确定3****小组,比价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技术方案(如有)审查;比价小组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中推荐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重新采购。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717-****950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97 号
****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