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8000万米PVC人造革,4000万米PU/PVC复合人造革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吕仙路18号,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6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8000万米PVC人造革,4000万米PU/PVC复合人造革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市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用地53385.25平方米,建筑面积39936平方米。项目计划年产8000万米PVC人造革、4000万米PU/PVC复合人造革。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分别由三级化粪池和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排入连****公司****处理厂)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