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病案、医保系统模块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
成交金额:1,260,000.00元
采购人名称:****
地址:**省**市****路25号
联系人:陈科长
联系方式:181****8062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6楼603
项目负责人:黄工/周工/刘工
联系电话:156****6020/153****1212/173****1499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6楼603,联系电话:0551-****596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