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2346号)普兰店区殡仪馆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权转让项目
**** | 监测编号GR2024DL****890 | |
(2024年第2346****殡仪馆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权转让项目 |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万元)9302.000000 | |
2024-12-23 | 公告截止日期2024-12-29 | |
2024-12-23至2024-12-29 (公告期内,****殡仪馆、安波殡仪馆所在处。) | ||
2024-12-30 (上午10:00 网络竞价加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及其整数倍。) | ||
2024-12-23至2024-12-29 (公告期内,****殡仪馆、安波殡仪馆所在处。) | ||
正在运行 | ||
暂无 | ||
1、本次转****殡仪馆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权,经营期限为30年,经营权内容为除尸体火化、遗体接受、遗体冷藏以及骨灰寄存之外的各项延伸服务收费权,主要包括殡葬用品及殡葬服务经营项目收费权。 2、标的设有两处馆址,****殡仪馆服务收费****殡仪馆服务收费权。 (1****殡仪馆一期已征土地10407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办理完毕;二期预征土地24653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经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其余土地征用手续正在办理之中。新殡仪馆建设总面积10207.58平方米。其中:综合服务楼5349.21平方米,骨灰祭祀堂1506平方米,办公楼1124.46平方米,超市441.97平方米,车库805.59平方米,合计9227.23平方米建在一期已征土地上;变电所96.94平方米,锅炉房156.01平方米,发电机房40.94平方米,泵房19.38平方米,消防水池232.62平方米,焚烧塔104.8平方米,焚烧处188.04平方米,门卫42.12平方米,公厕于99.5平方米,合计980.35平方米建在二期预征土地上。综合服务部内设有2个守灵间,4台高档火化炉,2个告别大厅,并且配备接待室、结算中心、休息室、遗体停放室等。 (2****殡仪馆位于安波街道,主要服务于**区北部山区的居民。安波部建筑面积753.2平方米,坐落于******社区,****服务部、办公楼等主体,以及停车场、车库等附属设施。综合服务部内设有2个守灵间,4台高档火化炉,2个告别大厅,并且配备接待室、结算中心、休息室、遗体停放室等。 (3****殡仪馆负责整个**区殡葬服务,分别在**区丰荣街道马家沟村郝南屯和******社区设立经营场所,其中**部辐射区域包括:丰荣、**、**、经济开发区、唐家房、杨树房、皮口、大刘、大谭、城子坦等;安波辐射区域包(莲山,沙包,乐甲,安波,同益,**,**,星台,墨盘等。) |
7个日历日 | ||
是 |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0)个周期 |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1、本项目其他信息详见**神州房地产****公司出具的以2024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神州评报字[2024]第060****交易所备查文件。备查文件可在本项目信息披露****交易所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2、本次****殡仪馆服务收费****殡仪馆服务收费权。 3、基本情况:标的设有两处馆址,****殡仪馆****殡仪馆。 (1****殡仪馆一期已征土地10407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办理完毕;二期预征土地24653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经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其余土地征用手续正在办理之中。新殡仪馆建设总面积10207.58平方米。其中:综合服务楼5349.21平方米,骨灰祭祀堂1506平方米,办公楼1124.46平方米,超市441.97平方米,车库805.59平方米,合计9227.23平方米建在一期已征土地上;变电所96.94平方米,锅炉房156.01平方米,发电机房40.94平方米,泵房19.38平方米,消防水池232.62平方米,焚烧塔104.8平方米,焚烧处188.04平方米,门卫42.12平方米,公厕于99.5平方米,合计980.35平方米建在二期预征土地上。综合服务部内设有2个守灵间,4台高档火化炉,2个告别大厅,并且配备接待室、结算中心、休息室、遗体停放室等。 (2****殡仪馆位于安波街道,主要服务于**区北部山区的居民。安波部建筑面积753.2平方米,坐落于******社区,****服务部、办公楼等主体,以及停车场、车库等附属设施。综合服务部内设有2个守灵间,4台高档火化炉,2个告别大厅,并且配备接待室、结算中心、休息室、遗体停放室等。 (3****殡仪馆负责整个**区殡葬服务,分别在**区丰荣街道马家沟村郝南屯和******社区设立经营场所,其中**部辐射区域包括:丰荣、**、**、经济开发区、唐家房、杨树房、皮口、大刘、大谭、城子坦等;安波辐射区域包括:莲山,沙包,乐甲,安波,同益,**,**,星台,墨盘等。 4、服务期限:30年。 5、服务内容:****殡仪馆除尸体火化、遗体接受、遗体冷藏以及骨灰寄存之外的各项延伸服务收费权,主要包括殡葬用品及殡葬服务经营项目收费权。 6、收益取得方式:殡葬服务及相关收入。殡葬服务及相关收入由受让方向消费者收取。服务期内,受让方以殡葬服务及相关收入支付运维成本、缴纳税费、回收资本金等。 7、服务标准:殡葬服务需满足《殡葬管理条例》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8、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物价部门确定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应制作公示牌(或电****殡仪馆醒目位置做好公开公示。 9、勘察现场: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勘察现场。 |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交易所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市**区东北北路101****服务中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交易所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所指**算账户是意向****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详见《****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意向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标的相关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受让方应当自行办理标的经营所需相关部门的全部审批或备案手续。 (2)受让方的收益取得方式、价格和收费标准的确定方法应当符合相关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擅自变更;如政府相关政策规定对相关标准进行调整的,受让方应当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3****管理部门要求进行经营,须自行承担标的的维护、维修、检测、管理、改造等所有费用,以及对标的管理、经营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网络等所有费用。 (4)受让方应当对标的管理、经营期间产生的责任和风险承担主体责任。 (5)受让方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经营用途或利用标的进行非法活动。 (6)受让方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将标的进行整体或分项转包、转让。 (7)受让方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后,才能对标的进行装修或改造,合同终止或解除时,转让方不对其装修或改造等投入给予补偿。 (8)受让方应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交易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须按转让方要求提交《经营方案》,同意在《经营方案》取得批准后,方可开展转让标的的交接工作。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交易所****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5)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交易所指**算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的交接。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交易所在收到资产交接单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不论受让方是否签署资产交接单,经营期限均按相关合同约定的经营期限起始日开始计算。 (6****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算账户。 (7)同意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转让方、主管部门提出的对标的经营的限制性要求,并按照登记类型使用。承诺对于有特殊用途的经营资产,具备相应资质要求。 (8)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6、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7、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8、本项目标的不允许联合体受让。 | ||
网络竞价 |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多次报价 | ||
是 | ||
1、意向受让方应当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通过信用中国(www.****.cn)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以本项目公告期内的生成日期为准)中不得具有失信惩戒信息; | ||
否 | ||
允许 |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0万元。 |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 ||
银行转账 | ||
****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 |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原路径退回。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 | |||
****中心路三段80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企业类型|||
112********656810N | 经营规模|||
其他 请示 |
车靖 | |
159****3333 | |
普女士 | |
0411-****0523 | |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附件材料。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所对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及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投资方/竞****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资格条件、增资条件、交易条件、保证金设置等)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与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和受让方/投资方/竞得人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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