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47线会宁(侯家川)至通渭段升级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238577P | 建设单位法人:田广慈 |
马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民主西路9号**SOHO写字楼29层2918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G247线**(侯家川)至**段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经度:105.22856,105.22833 纬度: 35.48046,35.2324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21 |
定环通发〔2022〕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6867.66 |
3026.72 | 运营单位名称:甘****发展中心**公路段 |
****0000MB****845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2MA71R165X1 | 验收监测单位:**正****公司 |
****0105MA71M3YK9L | 竣工时间:2024-08-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s://www.****.com/item_detail.html?id=38536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本项目为旧路改造升级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本项目为旧路改造升级项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为旧路改造升级项目。线路全长44.59km,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下张家村(起点)~义岗镇段(K317+460~K323+600)采用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米;义岗镇过境段(K323+600~K324+700)路基宽度维持现状;其余路段由于受地形条件限制,采用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米,全线设置完善的防排水、交通安全、服务及养护管理等设施。全线共设置桥梁496.2m/5座,其中大桥312m/2座(**166m/1座,拆除重建146m/1座),中桥184.2m/3座((**37m/1座,拆除重建147.2m/2座)。全线共设置涵洞80道,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旧路改造升级项目。线路全长44.315km,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下张家村(起点)~义岗镇段(K317+460~K323+600)采用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米;义岗镇过境段(K323+600~K324+700)路基宽度维持现状;其余路段由于受地形条件限制,采用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米,全线设置完善的防排水、交通安全、服务及养护管理等设施。全线共设置桥梁459.2m/4座,大桥312m/2座,中桥147.2m/2座,涵洞75道。 |
优化了部分涵洞,****文物局同意,以路基形式穿越长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取消该处桥梁工程,桥涵工程较环评阶段减少1座中桥,5道涵洞;项目实际工程内容****服务区建设内容。道路总长度减少了0.275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工程建设工艺流程 (1)路基施工 路基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征地拆迁、清理地表、旧路面拆除、路基施工、边坡修筑、路面敷设和附属工程的安装,路基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4-1。施工前首先进行场地清理,主要包括旧路面拆除、建筑物拆除、树木清理、坑穴回填。在路基工程填筑之前首先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平均为20cm。为防止施工层表面积水,路基施工前需修筑必要的截排水设施。挖方路段土方合理调配后剩余的土料需集中堆弃,弃渣场设置在沿线荒沟之中。弃土均采用机械运输,部分路段需设置运输便道。在筑路过程中将采用边开挖边削坡,同时修筑边坡防护工程。 (2)路面施工 路面工程应在路基和构造物工程完成后立即开工。本工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中集中设置1处沥青拌合站及2处混凝土拌和及预制场一体站,基层和底基层混合料经集中拌和后汽车运输至工地,采用机械铺筑。基层施工主要是在基层拌合站将碎石、砂子、水泥、水按一定比例在封闭容器内拌合均匀,然后由车辆运输至路基上摊铺。其生产工艺为将沥青、石料等材料按照工程施工要求拌合,保持一定温度送达施工现场。 (3)桥梁施工 ①桥梁基础施工:本工程跨越党马家河、义岗河、**河及南家河,均为季节性河流,基础施工尽量避开有流水的季节。对桩基础一般采用钻孔灌注法,钻孔方法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冲击法、冲抓法和旋转法,对柱式桥台先将台后土填至设计高程,再进行钻孔。对基础为明挖扩大基础的,施工时要精确放样。基坑开挖采用机械放坡开挖的方法进行,对于局部机械开挖不到的地方,可采用人工挖土,废方用于路基填筑或送至就近的弃渣场处置。 ②承台及支撑梁施工:当墩、台桩基施工结束并经检测合格后,立即测量放线,确定承台或支撑梁开挖宽度及深度。承台和撑梁模板采用组隔钢模拼装,采用人工安装和拆除。钢筋的下料加工制作在钢筋加工棚内进行。在混凝土浇注时,应将承台和支撑梁顶面冲洗干净。 ③混凝土墩台的施工:圆柱型及矩形桥墩模板采用定点厂家加工制作。整体吊装模板安装时间短,无需设施工接缝,加快施工进度,提高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混凝土浇注。混凝土施工中,应切实保证混凝土的配合比、水灰比和坍落度等技术性能指标满足规范要求。 ④混凝土盖梁及台帽施工:柱工墩盖梁的模板支立采用满堂支架,支架底部必须夯实,铺一层砂砾土,略高于施工现场地面,做好排水边沟。 (4)排水工程 该项目排水设施主要有:边沟、排水沟、急流槽等。排水工程均采用人工修筑。主要包括槽体开挖、混凝土浇筑。 (5)涵洞 基坑开挖避免长时间暴露,需采取防护措施,弃渣按设计要求堆置在填方路基工程中。在施工中基坑上游应做好季节性雨水的疏导工作。涵洞及通道出入口与沟道应顺直,与上、下排水系统的连接应坚固,保证流水顺畅,避免损害路堤。 (6)弃渣场施工工艺 弃渣集中堆放。弃渣场施工遵循“先拦后弃”的原则,排水和拦挡措施在弃渣之前先修建,防止弃渣过程中因无防护措施造成水土流失。堆渣时为保持渣体稳定,需严格控制堆渣程序,杜绝在施工期间因弃渣方式不当而产生渣体的高陡边坡。弃渣时先堆弃废弃的石方,再堆弃土方,便于堆渣完成后土地平整及恢复植被。在堆渣过程中,应该分级堆放、夯实。堆渣结束后应及时对场地进行平整覆土复耕或恢复植被。 (7)表土剥离施工工艺 根据《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和实际需要,公路施工前应对路幅范围内、施工营地的原地面表层腐殖土、表土、草皮等进行清理,清理出的表层土宜充分利用。表土剥离前在需要进行表土剥离的范围内开挖小型土壤剖面,确认剖面组成,用推土机进行表土剥离,施工一片剥离一片,以避免地表裸露时间过长,剥离表土需进行临时堆土防护。剥离的表土就近堆放在工程永久占地范围之内。项目区土层较厚,剥离厚度按30cm进行。剥离的表土最终用于植物绿化覆土。 2、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工程为道路工程,运营期产生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为道路通行车辆汽车尾气、车辆运行产生的道路扬尘、交通噪声、道路雨水以及道路沿线行人随意丢弃的生活垃圾。 | 实际建设情况:1、工程建设工艺流程 (1)路基施工 路基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征地拆迁、清理地表、旧路面拆除、路基施工、边坡修筑、路面敷设和附属工程的安装,路基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4-1。施工前首先进行场地清理,主要包括旧路面拆除、建筑物拆除、树木清理、坑穴回填。在路基工程填筑之前首先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平均为20cm。为防止施工层表面积水,路基施工前需修筑必要的截排水设施。挖方路段土方合理调配后剩余的土料需集中堆弃,弃渣场设置在沿线荒沟之中。弃土均采用机械运输,部分路段需设置运输便道。在筑路过程中将采用边开挖边削坡,同时修筑边坡防护工程。 (2)路面施工 路面工程应在路基和构造物工程完成后立即开工。本工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中集中设置1处沥青拌合站及2处混凝土拌和及预制场一体站,基层和底基层混合料经集中拌和后汽车运输至工地,采用机械铺筑。基层施工主要是在基层拌合站将碎石、砂子、水泥、水按一定比例在封闭容器内拌合均匀,然后由车辆运输至路基上摊铺。其生产工艺为将沥青、石料等材料按照工程施工要求拌合,保持一定温度送达施工现场。 (3)桥梁施工 ①桥梁基础施工:本工程跨越党马家河、义岗河、**河及南家河,均为季节性河流,基础施工尽量避开有流水的季节。对桩基础一般采用钻孔灌注法,钻孔方法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冲击法、冲抓法和旋转法,对柱式桥台先将台后土填至设计高程,再进行钻孔。对基础为明挖扩大基础的,施工时要精确放样。基坑开挖采用机械放坡开挖的方法进行,对于局部机械开挖不到的地方,可采用人工挖土,废方用于路基填筑或送至就近的弃渣场处置。 ②承台及支撑梁施工:当墩、台桩基施工结束并经检测合格后,立即测量放线,确定承台或支撑梁开挖宽度及深度。承台和撑梁模板采用组隔钢模拼装,采用人工安装和拆除。钢筋的下料加工制作在钢筋加工棚内进行。在混凝土浇注时,应将承台和支撑梁顶面冲洗干净。 ③混凝土墩台的施工:圆柱型及矩形桥墩模板采用定点厂家加工制作。整体吊装模板安装时间短,无需设施工接缝,加快施工进度,提高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混凝土浇注。混凝土施工中,应切实保证混凝土的配合比、水灰比和坍落度等技术性能指标满足规范要求。 ④混凝土盖梁及台帽施工:柱工墩盖梁的模板支立采用满堂支架,支架底部必须夯实,铺一层砂砾土,略高于施工现场地面,做好排水边沟。 (4)排水工程 该项目排水设施主要有:边沟、排水沟、急流槽等。排水工程均采用人工修筑。主要包括槽体开挖、混凝土浇筑。 (5)涵洞 基坑开挖避免长时间暴露,需采取防护措施,弃渣按设计要求堆置在填方路基工程中。在施工中基坑上游应做好季节性雨水的疏导工作。涵洞及通道出入口与沟道应顺直,与上、下排水系统的连接应坚固,保证流水顺畅,避免损害路堤。 (6)弃渣场施工工艺 弃渣集中堆放。弃渣场施工遵循“先拦后弃”的原则,排水和拦挡措施在弃渣之前先修建,防止弃渣过程中因无防护措施造成水土流失。堆渣时为保持渣体稳定,需严格控制堆渣程序,杜绝在施工期间因弃渣方式不当而产生渣体的高陡边坡。弃渣时先堆弃废弃的石方,再堆弃土方,便于堆渣完成后土地平整及恢复植被。在堆渣过程中,应该分级堆放、夯实。堆渣结束后应及时对场地进行平整覆土复耕或恢复植被。 (7)表土剥离施工工艺 根据《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和实际需要,公路施工前应对路幅范围内、施工营地的原地面表层腐殖土、表土、草皮等进行清理,清理出的表层土宜充分利用。表土剥离前在需要进行表土剥离的范围内开挖小型土壤剖面,确认剖面组成,用推土机进行表土剥离,施工一片剥离一片,以避免地表裸露时间过长,剥离表土需进行临时堆土防护。剥离的表土就近堆放在工程永久占地范围之内。项目区土层较厚,剥离厚度按30cm进行。剥离的表土最终用于植物绿化覆土。 2、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工程为道路工程,运营期产生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为道路通行车辆汽车尾气、车辆运行产生的道路扬尘、交通噪声、道路雨水以及道路沿线行人随意丢弃的生活垃圾。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水污染防治措施:(1)严禁将含有害物质的筑路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堆放于河流、沟渠等水体附近,必要时设围栏,并设有蓬盖,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2)设置必要的临时排水沟,疏导施工废水。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主要为拌合站罐车清洗废水、场地清洗废水及预制场养护废水等,在施工场站设置三级沉淀池处理后用于便道洒水降尘,不得随意排放。(3)桥梁施工必须加强管理,禁止生活垃圾和油污染物进入水体或洒落入河床。桥梁下部构造及防护基础工程的实施避开雨季,从基坑开挖的钻渣应运至陆上处置,禁止随意弃于河道及河滩地。在桥梁施工区开挖沉淀池,将钻渣及泥浆排入沉淀池沉淀后晾晒,沉淀池大小根据具体桥墩钻孔工程量确定,晾晒后的钻渣能利用的尽量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陆上处置,严禁直接排入水体。桥梁施工结束后将河床恢复原貌,防止河床变形或造成新的冲刷。(4)禁止直接向河流或河谷倾倒废水、废料、废弃土石方、垃圾及其它固体废弃物。(5)施工场地设置环保厕所,定期清掏处理。(6)施工物料堆场做好科学合理选址,少占地,同时远离地表水体。临时堆土场、砂石料堆场的坡脚采用填土草包维护、边沿设导水沟、堆场上增设覆盖物,防止雨水冲刷入水体,并做好用料的安排,减少建材的堆放时间,必要时应设置围堰阻隔。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故障而导致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2)昼间施工时,采取在施工场界处设置硬质围挡措施,作为声屏障阻挡施工噪声的传播,使昼间施工区域附近敏感点噪声达标。夜间施工对拟建道路两侧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处的声环境质量产生显著影响(>15dB),特别是对夜间睡眠的影响较大。因此,应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以减轻施工对沿线居民生活的不利影响。项目如因工程需要确需夜间施工的,****保护局提出夜间施工申请,在获得夜间施工许可后,方可开展规定时间和区域内的夜间施工作业,并在施工前向附近居民公告施工时间。(3)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料运输时,注意调整运输时间,尽量在白天运输。在途径居民集中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4)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施工噪声超标并对附近居民点产生影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场地地内设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②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③项目弃土全部运至弃土场堆放。④桥梁施工泥浆循环使用,废弃泥浆于沉淀池干化后回填路基或送设计弃土场堆存。⑤施工场地应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1处,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理。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工程沿线灰土拌合是施工期最大的流动污染源,要求在地面风速大于四级时尽量停止施工作业同时要求散体材料装卸必须采取降尘措施。2、混凝土拌合站是公路施工期间的主要固定污染源,因此,对拌合设备应进行较好的密封,对从业人员必须加强劳动保护。沥青厂和拌和站选址应远离居民区,或在敏感点下风向 300m 以外。3、土方、水泥、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以减少起尘量。 根据天气情况, 定期对裸露的施工道路和施工场所洒水。 生态保护措施:植被保护措施(1、施工期临时用地尽量选择在公路征地范围内, 施工营地尽量租用已有房屋和场地。凡应公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均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恢复植被或造田还耕; 2、施工过程中,****管理部门协商,将弃土场与农业开发规划设计建设相结合,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平整或绿化);保护沿线耕地、果园(1、灰土拌合站、沥青搅拌站和建材堆放场等临时用地尽量选择在公路征地范围内;2、弃土场的施工防护要符合要求;3、施工便道要及时进行农耕恢复);基本农田保护措施(1、规范临时占地的使用, 严禁随意扩大占压面积;2、临时用地不得设在基本农田内;3、建议将堆土场、 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根据永久占地进行适当调整,充分利用站区的空地,缩减部分临时占地。);对长城影响的保护措施(1、施工期间严格划定施工范围,施工人员必须在设计的施工范围内作业。2、施工期,长城遗址侧设置临时性支护和防护围栏,防止机械、施工人员和无关人员接近长城遗址。3、加强对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文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培训,提高施工单位现场人员主动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在现场明显的位置设立文物保护警示标志和标语,时刻提醒现场人员的文物保护意识。4、**长城桥基础施工时,泥浆池应设置在公路永久占地范围内远离长城遗址侧,泥浆应及时外运处理。5、在靠近长**段施工时,禁止使用打桩机、夯土式压路机等强振动的机械;尽可能将产生振动的施工设备置于远离长城的位置;6、长城建设控制地带内施工时,施工建筑材料随运随用,严禁施工材料和施工机械乱堆乱放。7、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恢复长城周边原有环境风貌,施工单位可在施工前对该区域进行拍照和摄影,留取原始风貌信息。施工完成后及时对比留取的信息及结合周边环境,清理建筑垃圾、对施工便道、施工场地、临建设施等进行恢复,施工现场剩余材料、废弃物、生活垃圾按有关规定外运处理。8、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古遗址、古墓葬或者其他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立即记录,不得移动和收藏,现场派专人护管,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文物保护部门,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处理,待文物得到妥善处理后再恢复施工。)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影响:1、按公路绿化设计的要求,继续完成公路边坡、道路两侧等范围内的植树种草工作,以达到恢复植被、保护路基、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并加强绿化工程和防护工程的养护。2、在取弃土场服务期满后,应立即进行绿化或工程措施,绿化可采取先植草,并适当加大播种量和种植密度,以促进场面尽快提高植被覆盖,减少雨水直接冲刷造成的水土流失的影响。3、按设计要求完善水土保持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科学合理地实行花草类和乔灌木相结合的立体绿化格局。特别是对土质边坡,在施工后期及时进行绿化,以保护路基边坡稳定,减少水土流失。4、保证主体工程完成后生态恢复费用的落实和兑现。5、****管理部门应对公路沿线的工程防护设施加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防护设施的防护功能。6、加强公路两侧的植被保护,及时清理道路边沟,防止道路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地表水: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降水和路面冲洗产生的路面径流。公路沿线设置了边沟、排水沟等设施,有效的收集路面雨水径流,减少雨水径流对水体造成的污染。运营期生活污水:服务区、养护区工区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用水。 声环境:营运后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限制车况差、超载的车辆进入,可以有效降低交通噪声污染源强。加强道路通车后的道路养护工作,维持道路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而引起交通噪声。对道路沿线因交通噪声影响而超标的敏感点,采取设置隔声窗等措施。本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共有28处敏感点,运营期部分敏感点预测超标。本评价对分布较为集中的敏感目标采取隔声窗措施;同时采取运营期跟踪监测,预留跟踪监测相关费用。 大气环境:(1****服务区及养护工区冬季均采用电暖设备采暖,养护工区不设置沥青拌合站,无集中式废气污染源。(2)加强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执行汽车尾气排放车检制度,减少车辆尾气污染。(3)项目运营期服务设施内餐饮油烟废气设置专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经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浓度要求(2.0mg/m3),****服务区餐饮楼顶部排放。(4)****处理站设置为地埋封闭式结构,定期喷洒除臭剂,****处理站产生的臭气。(5)建议结合当地生态建设等规划,在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灌木,首选对汽车尾气中的污染物有净化吸收功效的树种。 固体废物:服务区、养护工区分别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水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施工期间,加强了对含有害物质的筑路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的管理,未在沟道河道水体附近堆存,暂存期间均采取了篷盖措施。路基排水设施有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等,各种设施相互配合衔接,形成完善的排水系统。桥梁施工产生的钻渣及泥浆经沉淀池沉淀,定期清理晾晒后运往弃土场处置。桥梁施工结束后,对河道均进行了恢复治理。各场站生产废水均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内抑尘,未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施工选用了低噪声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加强了设备养护。在居民集中区施工过程中采用彩钢板进行了围挡,项目施工时间主要集中在昼间,未在夜间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加强了运输车辆管理。施工期未发生噪声扰民事件。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设垃圾箱和垃圾台,对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定期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均第一时间****填埋场合理处置,弃渣土根据线路沿线情况,及时运往就近弃土场进行处置。项目路面工程使用沥青从周边沥拌站外购,工程实际未设置沥拌站,因此生产过程产生的危废主要为拌合站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项目3处施工场地均设置了危废暂存间,用于临时储存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实际生产过程中,由于施工时间较短,无废机油产生。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路面工程使用沥青从周边沥拌站外购,工程实际未设置沥拌站。项目各场站原料均存放在半封闭堆棚内,传送皮带均设有密闭廊道,水泥粉煤灰筒仓均配备有仓顶除尘器。工程施工期间,对裸露时间较长以及临时堆土均采用抑尘网进行了苫盖,散装物料运输过程中车辆均采用篷布苫盖。施工期严格落实了洒水抑尘措施。 生态保护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了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扰动范围,避免了施工作业对占地范围外植被造成破坏。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临时占地均进行了恢复治理,恢复原貌。设计过程中,在K347+554处**1-30m预应力混凝土箱梁跨越长城遗失段,对长城进行保护,项****文物局同意,按照设计变更程序,取消该处桥梁,以路基形式通过,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严格控制了施工范围,优化了施工工艺,避免了施工振动等对长城遗址的破坏。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影响:已落实。1、建设单位边进行道路施工,边进行道边的绿化,尽快恢复了道路沿线的植被。项目工程植物措施布设的范围路堤路堑边坡。加强绿化和防护工程。2、弃土场绿化受种植季节影响暂未完成,施工单位将在2024年秋季和2025年春季进行补植。3、建设单位按设计要求完善了水土保持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 地表水:项****服务区和养护工区建设内容,污水处理设施也随之取消。公路沿线设置了边沟、排水沟等设施,有效的收集路面雨水径流,减少了雨水径流对水体造成的污染。 声环境:运营期加强了车辆管理,在沿线路段布置了警示标志,设立了禁鸣、禁停等标志,以提醒过往车辆禁止鸣笛。设置了绿化降噪林带。在特殊敏感路段设置标识牌、减速限行标识牌和减速带并加强后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公路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标准限值要求。本次验收并要求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后期跟踪监测依据监测结果逐步落实噪声治理措施,增加预留资金作为噪声中期和远期治理措施的落实资金,依据实际监测结果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采取相应噪声防护措施。综上所述,较环评提出措施,实际落实措施有效的治理了道路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无主要环保措施弱化或降低,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大气环境:项目实****服务区和养护工区的建设内容。项目运营期间,加强加强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执行汽车尾气排放车检制度,减少车辆尾气污染。道路沿线两侧采用乔草结合的方式进行了绿化。 固体废物:项****服务区和养护工区建设内容。 |
(1)环评及批复要求:环评设计阶段在桩号K322+700处设计1处段家坡养护工区,占地18亩,主要功能是主线公路的日常养护巡查、养护材料储存、应急物资保障、机械设备停放、职工办公生活等,沥青混凝土等道路修补材料外购,不设沥青拌和站。在桩号K322+700处设置1****服务区,占地25亩,设置厕所、餐厅、超市。环评设计在服务工区及养护工区各设置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各1套,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服务工区及养护工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定期清运。 实际情况:实际****服务区和养护工区建设内容。 变更原因:本线路沿线乡镇分布较多,距离**县城较近,车辆可以在县城和沿线乡镇加油休息,****公路段负责,为节省资金,项目对设计进行了优化,****服务区和养护工区的建设内容。 (2)环评及批复要求:项目施工就近租赁民居,不设置施工营地;在K321+600路左560m设置1处沥青拌合站,占地面积40亩;K322+500路左40m及K361+200路右60m处各设置1处混凝土拌和及预制场一体站,占地面积分别为12亩及20亩。 实际情况:实际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在路线K362+050(终点)右侧约80m位置,租赁S207**服务区空地设施工营地1处。工程实际在K361+250左侧105m处设置一工区拌合站,占地0.72hm2;在K358+100左侧340m处设置一工区水稳站+****工厂+梁场,占地1.99hm2;在K323+100右侧268m处设置二工区拌合站+水稳站+****工厂+梁场,占地4.11hm2。 变更原因:为方便施工单位工作以及管理,项目在路线K362+050(终点)右侧约80m位置,租赁S207**服务区空地设施工营地1处,设置项目部。受临时用地使用和规划限制,项目施工场地较环评阶段位置发生变化,施工单位针对3处施工场地单独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且实际建设过程中所使用沥青混凝土从周边沥拌站外购,未设置沥拌站。 (3)环评及批复要求:全线设置临时便道共计4010m。 实际情况:全线设置施工便道5.278km,施工便道宽度为6.5-7.0m。 变更原因:实际施工过程中,受地形和施工工艺等多方面因素,施工便道长度有所增加。 (4)环评及批复要求:针对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降噪措施,本项目共有28处敏感点,需安装隔声窗敏感点14处,共558户居民,共计5396m2; 实际情况:实际在沿线路段已布置禁鸣指示牌,优化路面结构及平整度,在特殊敏感路段设置标识牌、减速限行标识牌和减速带。 变更原因:根据调查,沿线敏感点多已安装双层隔声窗,项目实际未重复实施安装隔声窗措施。同时由于原环评噪声预测时采用的背景值为旧路正常运行情况下的噪声监测值,预测过程中未扣除交通噪声,导致预测值偏大,实际在沿线路段已布置禁鸣指示牌,优化路面结构及平整度,在特殊敏感路段设置标识牌、减速限行标识牌和减速带,根据竣工验收监测结果可知,目前实测车流量未达到预测交通量的75%,本次对中期预测交通量进行校核,根据校核结果可知,运营中期道路两侧敏感点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2 类标准限值要求,本次验收并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后期跟踪监测依据监测结果逐步落实噪声治理措施,增加预留资金作为噪声中期和远期治理措施的落实资金,依据实际监测结果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采取相应噪声防护措施。 综上所述,较环评提出措施,实际落实措施有效的治理了道路运营和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环保措施效果未降低,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5)环评及批复要求:项目环评期间估算弃渣量219.22万m3,设置6处弃土场,其中①1#弃土场位于K330+060左侧770m沟道内,占地6.51hm2,占地类别为草地,弃土88.96万m3;②2#弃土场位于K338+240左侧630m沟道内,占地4.68hm2,占地类别为草地,弃土43.98万m3;③3#弃土场位于K341+000右侧200m沟道内,占地2.64hm2,占地类别为草地,弃土18.47万m3;④4#弃土场位于K351+440左侧450m沟道内,占地3.89hm2,占地类别为草地,弃土37.64万m3;⑤5#弃土场位于K352+000左侧540m沟道内,占地4.97hm2,占地类别为草地,弃土49.39万m3;⑥6#弃土场位于K352+100右侧200m沟道内,占地4.98hm2,占地类别为草地,弃土43.42万m3。 实际情况:工程实际仅启用1#、3#、4#、6#弃土场,2#和5#弃土场未启用,总弃方量211.93万m3。 变更原因:工程部分路段标高增加,部分弃渣用于路基回填,工程实际弃渣量减少,同时由于弃土场选址条件以及临时用地申请等限制因素,未启用2#和5#弃土场,渣场数量减少,减少占地及水土流失,向有利于环保方向变更,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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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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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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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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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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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在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全面检查工程环保措施落实和施工现场的环境恢复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撤出临时占用场地,拆除临时设施,场地平整、覆土绿化,恢复被破坏的土地和植被。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了各项生态环保措施,施工结束后,在道路两侧实施了绿化工程,对弃土场进行了场地平整、覆土和植被恢复。各临时占地均采取了相应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恢复原貌后移交原土地使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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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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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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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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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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