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新区清水采石场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90MAAK90L22R | 建设单位法人:李大鹏 |
李大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经济开发区 |
**省**市****办事处新中村**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采石场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9-B1019-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
建设地点: | ****经济开发区 ****办事处新中村 |
经度:106.977574 纬度: 27.68223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16 |
遵环审〔2022〕5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91.4 |
13 | 运营单位名称:**** |
****0390MAAK90L22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390MAAK90L22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3MA6GKWKM6B | 竣工时间:2022-11-2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bbs.****.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00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100万t/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土砂石露天开采 | 实际建设情况:土砂石露天开采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通过**智能一体化处理系统(处理能力5m3/h)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用于于绿化浇灌;在场区进出口区域设置移动式车辆进出轮胎清洗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员工就餐及入厕均在自己家中,厂区内不产生生活废水。不设置食堂,不产生油烟;未设置隔油池。带有油污车辆不得进入厂区,仅对车辆车身及车轮进行简单冲洗。项目前期开采已结束,目前开采产生的表土量较少,通过及时清运用作工程填埋,无需设置排土场; |
目前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更,除上述工程内容因实际建设情况发生变动外,其余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基本保持一致,因此满足相关要求,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阶段提出“原排土场已停止接纳弃土,现有大量杂物堆存,对原排土场杂物进行清理并进行复垦复绿” | 实际建设情况:经现场踏勘及向业主核实,该排土场不在本项目占地红线范围内,且****未曾使用该排土场,不属于****所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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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不设食堂,员工就餐及入厕均自行解决,厂区内不产生生活废水。 | 本项目不设食堂,员工就餐及入厕均自行解决,厂区内不产生生活废水。 | 本项目不设食堂,员工就餐及入厕均自行解决,厂区内不产生生活废水。 | 未监测 | |
2 | 初期雨水及工业场地淋溶水通过设置沉砂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降尘洒水;车轮冲洗废水采用沉砂池处理后循环使用。 | 初期雨水及工业场地淋溶水通过设置沉砂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降尘洒水;车轮冲洗废水采用沉砂池处理后循环使用。 | 初期雨水及工业场地淋溶水通过设置沉砂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降尘洒水;车轮冲洗废水采用沉砂池处理后循环使用。 | 未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结构厂房、雾炮装置等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相关限值要求 | 已落实 | 已监测 | |
2 | 除尘装置及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二级排放标准 | 已建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声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 已落实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废机油、废润滑油、隔油池油泥在危废暂存危废间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混入成品外售,废机油、废润滑油属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在废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进行处置。****采石场建设项目前期开采已结束,目前开采产生的表土量较少,通过及时清运用作工程填埋,无需设置排土场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加强厂区绿化,严禁捕猎野生动物,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措施,设置截洪沟,做好采场排水工作,做好露天采场高陡边坡危岩、浮石清除工作,开展土地复垦工作 | 已在采场上方、工业场地周边、修建截水沟并连接相应沉淀池。已加强厂区绿化并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措施。验收期间,已落实2023年度计划修复范围。 |
表7 风险设施
1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已编制并备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办公楼、职工宿舍、配电房、地磅、沉砂池、排水沟、供电等依托原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办公楼、职工宿舍、配电房、地磅、沉砂池、排水沟、供电等依托原有,厂区不设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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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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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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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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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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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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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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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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