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位于**自治区**市经****工业园区,行业类别为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整体占地685685m2,主要生产青霉素类产品和7-氨基头孢烷酸(7-ACA)。该项目于2005年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05年10月8****保护厅批复,批文号为内环字[2005]415号,2005年开始试生产,于2007年9月14****保护厅验收,批文号为内环监验[2007]2号。2016年****产品结构升级,建设一条年产1000吨7-氨基头孢烷酸(7-ACA)生产线,于2016年4月20日取得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为呼环政批字[2016]37号,并于2019年3月5日取得验收批复,批复文号为托环建验字[2019]13号。2020年11月重企调查阶段,在601过滤车间西北侧1A01点位6.1m处采集的样品检出指标中,砷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最大值为178mg/kg,最大超标倍数为1.97倍。
初步调查整个厂区按照80m×80m的网格进行点位布设,并且在每个网格中尽量靠近生产设施和疑是发生污染泄露的位置进行布点,共布设120个点位。2020年重企调查601过滤车间北侧超标点位及附近1m范围内布设4个点,601过滤车间其他范围按照20m×20m的网格进行加密布点,布设3个点位。厂区外未受干扰的区域布设6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样品834个(含76个平行样),检测项目为(GB36600-2018)中表1所列45项+pH、苯酚、苊、苊烯、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芘、邻苯二甲酸二辛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4-甲基苯酚、氨氮、丙酮、锌、氰化物、石油烃(C10~C40)、硫化物、总氟化物、水溶性氟化物、钴、银、锰、锡、钡。地下水调查共布设8口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9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检测因子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表1中除放射性指标和微生物指标外其余常规因子共35项因子和特征因子4-甲基-2-戊酮、邻苯二甲酸二辛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二甲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苯、乙苯、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苊、苊烯、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芘、丙酮、总镍、二氯甲烷、石油烃(C10~C40)、石油类、甲醇等31项。
初步调查检测结果显示,采集的所有土壤样品,包括重企调查砷超标点位进行复核复测,分析检测的重金属、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等因子,在成品库北侧有一个9.2-9.5m的样品砷检出浓度为415mg/kg,超过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样品所有检测项目均未超过(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有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挥发酚、耗氧量、氨氮、硫化物、硝酸盐氮、铝、铁、锰、钠等17项因子超过GB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均为常规污染物。其中铝、铁、钠、硫化物、浊度、总硬度、硫酸盐等指标均不属于企业特征因子,超标可能是由于区域环境超标导致。地块调查氨氮、硝酸盐氮属于企业特征因子,存在超标情况,****园区位于地块地下水上游区域的地下水也存在氨氮、硝酸盐氮超标情况,该地区在不同年份和枯丰水期,地下水污染物浓度存在明显差异,因此,氨氮和硝酸盐氮虽然为该企业特征污染物,也不能明确属于企业活动造成的污染,后期企业应该加强氨水储存区以及其他涉及使用氨水使用工段跑冒滴漏等现象的隐患排查工作。
详细调查阶段在成品库区域超标点位附近0.5m及四个垂直轴向上1m 范围内共布设 5 个采样点。原事故池按照80m*80m的网格进行点位布设,共采集39个样品(含4个平行样)。测结果显示,原事故水池坝体补测点位数据和砷超标点位附近加密检测,对比(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均未超标,初调砷超标点位作为异常点排除,调查结束。土壤调查虽然没有超标,但也对土壤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应加强占标率较高污染源头的排查和管控工作。
二、相关单位及联系方式
(1)企业名称:******公司
联系人:王
联系方式:152****6984
报告查看方式: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地块详细调查报告-备案稿.pdf链接: https://pan.**.com/s/1MBiEBmoMJwK9blT9H0KhFgpwd=6666 提取码: 6666--来自百度网盘超级会员v5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