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正大食品有限公司和林格尔县羊群沟乡生猪养殖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247935U | 建设单位法人:董忠 |
郝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市**县羊群沟乡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羊群沟乡生猪养殖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3-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313-A0313-猪的饲养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经度:40.****80453 纬度: 112.****9789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7-18 |
呼环政批字〔2022〕13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5-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0 |
35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247935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智科创****公司 |
****0105MA0Q71LW7Y | 验收监测单位:**华****公司 |
****0291MA0Q45FQ4H | 竣工时间:2023-08-2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25EVrik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9个育肥场存栏108000头,每个育肥场存栏12000头;9个育肥场出栏200000头,每个育肥场出栏22222头 | 实际建设情况:七号育肥场存栏2214头,八号育肥场存栏12362头,九号育肥场存栏9652头;七号育肥场出栏10188头,八号育肥场出栏0头,九号育肥场出栏2272头(一期)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猪的养殖 | 实际建设情况:猪的养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猪场恶臭,属于无组织面源排放,对恶臭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合理饲喂、加强通风、猪舍下部泡粪池添加除菌剂、场区产臭源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控制恶臭气体排放。直燃机、壁挂炉燃气废气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设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废水:猪粪尿在猪舍下泡粪池发酵6个月,处理后的液肥用于还田;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沉降处理后排入深坑泡粪池内无害化处理,与猪粪尿一起还田施肥。清洗及消毒废水在污水池暂存,定期由罐车拉运至******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噪声: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噪声源大多设置在室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经墙体隔声、基础减振及距离衰减可实现场界噪声达标。固废:本项目完成后,猪舍粪便与尿液一起经泡粪池降解处理后作为液体肥还田;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沉淀池残渣随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收集于专用餐厨垃圾收集桶内,废油脂暂存于隔油池,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拉运处置;病死猪及医疗废物均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本项目猪粪尿、猪舍冲洗废水通过猪舍漏缝板落入下部泡粪池中,存储一定时间(一般为2~6个月),储存过程中进行发酵6个月后用于还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降处理6个月后与猪粪尿一起用于还田;本项目车辆清洗及消毒废水在沉淀池暂存,拉运至********处理站处理。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养殖产生的恶臭气体、燃气壁挂炉和燃气直燃机废气、食堂油烟等。场区内采取控制饲养密度、加强舍内通风、调控喂食量、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降低臭气浓度;在猪舍内下方泡粪池添加除臭菌,通过菌类自身繁殖达到去除臭气的目的。燃气壁挂炉和燃气直燃机废气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屋顶排放。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排风扇、各种泵类、搅拌器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基础、墙体隔声。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固废:本项目粪便和尿液共同进入泡粪池内进行无害化处理后还田;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内暂存后由****委员会拉运处理;沉淀池中残渣定期清掏,与生活垃圾一起由****委员会拉运处理;餐厨垃圾及废油脂定期委托**市城环****公司进行拉运处置;病死猪及胎盘委托**市蒙隆源****公司拉运及处理;医疗垃圾经医疗垃圾暂存间暂存后,委托**市奕德康****公司拉运及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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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深坑泡粪池 |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中相关限值要求 | 深坑泡粪池 | 育肥七场泡粪池出水中粪大肠菌群4.4×104个/L,蛔虫卵死亡率≥95%,钩虫卵、蚊子、苍蝇无,满足《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中相关限值要求,可进行还田。育肥八场泡粪池出水中粪大肠菌群2.5×103个/L,蛔虫卵死亡率≥96%,钩虫卵、蚊子、苍蝇无,满足《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中相关限值要求,可进行还田。育肥九场泡粪池出水中粪大肠菌群2.5×103个/L,蛔虫卵死亡率≥96%,钩虫卵、蚊子、苍蝇无,满足《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中相关限值要求,可进行还田。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养殖产生的恶臭气体、燃气壁挂炉和燃气直燃机废气、食堂油烟等。场区内采取控制饲养密度、加强舍内通风、调控喂食量、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降低臭气浓度;在猪舍内下方泡粪池添加除臭菌,通过菌类自身繁殖达到去除臭气的目的。燃气壁挂炉和燃气直燃机废气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屋顶排放。 | 育肥七场、育肥八场、育肥九场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育肥七场、育肥八场、育肥九场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育肥七场、八场、九场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排放标准。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养殖产生的恶臭气体、燃气壁挂炉和燃气直燃机废气、食堂油烟等。场区内采取控制饲养密度、加强舍内通风、调控喂食量、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降低臭气浓度;在猪舍内下方泡粪池添加除臭菌,通过菌类自身繁殖达到去除臭气的目的。燃气壁挂炉和燃气直燃机废气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屋顶排放。 | 育肥七场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氨的最大值为0.37mg/m3,硫化氢的最大值为0.012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3,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的最大值为0.444mg/m3,二氧化硫的最大值为0.120mg/m3,氮氧化物的最大值为0.05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育肥八场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氨的最大值为0.18mg/m3,硫化氢的最大值为0.013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4,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的最大值为0.436mg/m3,二氧化硫的最大值为0.122mg/m3,氮氧化物的最大值为0.05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育肥九场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氨的最大值为0.19mg/m3,硫化氢的最大值为0.014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4,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的最大值为0.432mg/m3,二氧化硫的最大值为0.119mg/m3,氮氧化物的最大值为0.05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育肥七场、八场、九场食堂油烟的最大值为1.60mg/m3,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排放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基础、墙体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基础、墙体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育肥七场昼间厂界噪声值为51~54dB(A),夜间厂界噪声值为 42~44dB(A),昼间监测值和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育肥八场昼间厂界噪声值为51~54dB(A),夜间厂界噪声值为 41~44dB(A),昼间监测值和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育肥九场昼间厂界噪声值为50~54dB(A),夜间厂界噪声值为 41~44dB(A),昼间监测值和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设置地下水观测井,分区防渗 | 已设置地下水观测井、各区域分区防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完成后,猪舍粪便与尿液一起经泡粪池降解处理后作为液体肥还田;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沉淀池残渣随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收集于专用餐厨垃圾收集桶内,废油脂暂存于隔油池,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拉运处置;病死猪及医疗废物均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 本项目粪便和尿液共同进入泡粪池内进行无害化处理后还田;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内暂存后由****委员会拉运处理;沉淀池中残渣定期清掏,与生活垃圾一起由****委员会拉运处理;餐厨垃圾及废油脂定期委托**市城环****公司进行拉运处置;病死猪及胎盘委托**市蒙隆源****公司拉运及处理;医疗垃圾经医疗垃圾暂存间暂存后,委托**市奕德康****公司拉运及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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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时七号育肥场东侧南梁乌素村(距离项目不满足500米的住户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七号育肥场东侧南梁乌素村(距离项目不满足500米的住户搬迁),目前居民暂未搬迁,要求尽快搬迁。根据2024年4月30****政府出具的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可知,****政府已开展前期调研、搬迁评估,正在申请搬迁费用,搬迁费用一落地进行搬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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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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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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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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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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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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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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