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晶同灯饰有限公司年产灯饰配件840万件新建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000MA4UPHWWXU | 建设单位法人:谢磊 |
谢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横栏镇茂辉工业区乐丰八路2号之一18栋首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灯饰配件840万件**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79-C3879-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横栏镇 茂辉工业区乐丰八路2号之一18栋首层 |
经度:113.228830 纬度: 22.565456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27 |
中(横)环建表〔2023〕00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1-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 |
4.6 | 运营单位名称:**** |
****2000MA4UPHWWX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清华****公司 |
914********783977G | 验收监测单位:**市清华****公司 |
914********783977G | 竣工时间:2024-01-0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554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一期)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灯饰配件840万件**项目建设于**市横栏镇茂辉工业区乐丰八路2号之一18栋首层,中心坐标为东经113°13'43.789";北纬22°33'55.641"。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灯饰配件的生产,年产灯饰配件840万件。一期实际年产灯饰配件800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灯饰配件840万件**项目建设于**市横栏镇茂辉工业区乐丰八路2号之一18栋首层,中心坐标为东经113°13'43.789";北纬22°33'55.641"。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灯饰配件的生产,年产灯饰配件840万件。一期实际年产灯饰配件800万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灯饰配件生产工艺:铝锭--熔化压铸、脱模--冲压--打磨/钻孔--成品;2、模具维修工艺:破损模具--模具维修(车、铣、磨)--模具(自用); | 实际建设情况:1、灯饰配件生产工艺:铝锭--熔化压铸、脱模--冲压--打磨/钻孔--成品;2、模具维修工艺:破损模具--模具维修(车、铣、磨)--模具(自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504t/a,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拱北河。 生产废水:①冷却水,用水量约120t/a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②废气治理产生的喷淋废水:主要为熔化压铸、脱模废气治理喷淋废水与打磨废气治理喷淋废水,约两个月更换一次,废水一期产生量为16.8t/a,收集后委托****处理。 (二)废气 1、G1熔化压铸、脱模废气(主要污染物为TVOC、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处理后由3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环评设计风量为20000m3/h。 2、G2打磨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通风橱式柜体收集后通过自带水喷淋柜水喷淋处理后由一条3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环评设计风量为16000m3/h。 3、G3打磨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通风橱式柜体收集后通过自带水喷淋柜水喷淋处理后由一条3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设计风量为16000m3/h。(此部分未建设不参与本次验收) 4、G4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专有管道收集后由3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环评设计风量为606m3/h。 (三)噪声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作业过程产生的生产噪声,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交通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严格控制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车间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窗结构;对于车辆出入、原材料和成品搬运过程产生的噪声,采取科学的管理;车辆出入厂区的时候,禁止鸣笛,且减速行驶;且车辆进行定期的维护检查;原材料和成品搬运过程中,车辆处于熄火状态,原材料和产品搬运过程中做到轻拿轻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产生量3t/a,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机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和碎屑(环评)产生量130t/a,(实际)产生量124t/a,交世中(**)****公司处理; 3、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机油抹布产生量0.260t/a;废乳化液、废乳化液包装物、含乳化液抹布及含乳化液金属碎屑产生量0.107t/a;熔化压铸过程产生的水喷淋沉渣产生量0.815t/a;打磨工序产生的水喷淋沉渣(环评)产生量1.5t/a,(实际)产生量0.75t/a;生产过程产生的含铝压铸炉渣产生量14.087t/a;脱模剂包装桶产生量0.01t/a;收集后交由**市****公司转移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无。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504t/a,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拱北河。 生产废水:①冷却水,用水量约120t/a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②废气治理产生的喷淋废水:主要为熔化压铸、脱模废气治理喷淋废水与打磨废气治理喷淋废水,约两个月更换一次,废水一期产生量为16.8t/a,收集后委托****处理。 (二)废气 1、G1熔化压铸、脱模废气(主要污染物为TVOC、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处理后由3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环评设计风量为20000m3/h。 2、G2打磨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通风橱式柜体收集后通过自带水喷淋柜水喷淋处理后由一条3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环评设计风量为16000m3/h。 3、G3打磨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通风橱式柜体收集后通过自带水喷淋柜水喷淋处理后由一条3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设计风量为16000m3/h。(此部分未建设不参与本次验收) 4、G4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专有管道收集后由3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环评设计风量为606m3/h。 (三)噪声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作业过程产生的生产噪声,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交通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严格控制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车间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窗结构;对于车辆出入、原材料和成品搬运过程产生的噪声,采取科学的管理;车辆出入厂区的时候,禁止鸣笛,且减速行驶;且车辆进行定期的维护检查;原材料和成品搬运过程中,车辆处于熄火状态,原材料和产品搬运过程中做到轻拿轻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产生量3t/a,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机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和碎屑(环评)产生量130t/a,(实际)产生量124t/a,交世中(**)****公司处理; 3、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机油抹布产生量0.260t/a;废乳化液、废乳化液包装物、含乳化液抹布及含乳化液金属碎屑产生量0.107t/a;熔化压铸过程产生的水喷淋沉渣产生量0.815t/a;打磨工序产生的水喷淋沉渣(环评)产生量1.5t/a,(实际)产生量0.75t/a;生产过程产生的含铝压铸炉渣产生量14.087t/a;脱模剂包装桶产生量0.01t/a;收集后交由**市****公司转移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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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水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G1熔化压铸、脱模废气 | **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处理后由3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处理后由3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
2 | G1熔化压铸、脱模废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处理后由3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处理后由3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
3 | G1熔化压铸、脱模废气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金属熔炼(化)-燃气炉) |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处理后由3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处理后由3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
4 | G2打磨废气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 经通风橱式柜体收集后通过自带水喷淋柜水喷淋处理后由一条3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经通风橱式柜体收集后通过自带水喷淋柜水喷淋处理后由一条3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
5 | G4燃烧废气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金属熔炼(化)-燃气炉) | 经专有管道收集后由3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经专有管道收集后由3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
6 | G4燃烧废气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 经专有管道收集后由3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经专有管道收集后由3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
7 | 厂界无组织废气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无组织排放 | 无组织排放 | |
8 | 厂界无组织废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 无组织排放 | 无组织排放 | |
9 |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 | **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无组织排放 | 无组织排放 | |
10 |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 无组织排放 | 无组织排放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交通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①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禁止在夜间生产;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采取墙体门窗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高噪声设备空压机减震措施为设置基础减震垫(根据《环境保护使用数据手册》可知,底座防震和减震垫措施可降噪5-8 dB(A),项目取8 dB(A)),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③合理布局噪声源,把产生较高噪声的设备,放置在车间中部,可以有效地增加距离消减;作业过程中尽可能采取墙体门窗等封闭,并且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窗结构,有效利用墙体、门体、窗户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④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⑤对于运输噪声,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减少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靠近居民区附近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等。 | ①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禁止在夜间生产;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采取墙体门窗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高噪声设备空压机减震措施为设置基础减震垫(根据《环境保护使用数据手册》可知,底座防震和减震垫措施可降噪5-8 dB(A),项目取8 dB(A)),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③合理布局噪声源,把产生较高噪声的设备,放置在车间中部,可以有效地增加距离消减;作业过程中尽可能采取墙体门窗等封闭,并且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窗结构,有效利用墙体、门体、窗户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④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⑤对于运输噪声,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减少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靠近居民区附近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等。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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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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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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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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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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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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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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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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