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德财绩〔2024〕5号)《****财政厅关于印发〈**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州委****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德发〔2019〕26号)《德宏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德财绩〔2022〕17号)的要求,****接受****委托,于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对德宏州2023年州属企业业绩专项检查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办发〔2021〕21号)《德宏州州属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德政办发〔2020〕11号)等相关规定,实现揭示企业运营风险、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优**属企业管理,促进国有企业保值增值,促使国有企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核实州属企业负责人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激发企业发展的活力,州****事务所依法对州属企业开展年报审计及经营业绩数据核定工作。
(一)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关于下**属企业经营业绩和年报审计经费的通知》(德财资〔2024〕9号),下达2023年州属企业业绩专项检查经费64.20万元。根据中标通知书,2023年州属企业专项检查经费中标金额合计64.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中标单位和中标金额分别为,****,中标金额为28.60万元;****事务所,中标金额为26.00万元,经营业绩数据核定中标单位为****,中标金额为9.60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评价日,德宏州2023年州属企业业绩专项检查经费支出54.60万元,资金支付率85.05%。其中:支付****事务所德宏州****集团有限公司、德宏****公司2家州属企业2023年度报表审计费26.00万元;付****2023****公司和德****公司年报审计服务费28.60万元;经营业绩核定项目尚未进行验收,尚未支付中介费用。
二、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办公室****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办发〔2021〕21号)要求,州国资委聘请****、****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德宏州****集团有限公司、德****公司、德宏州****公司、德宏州****公司四家州属企业(包括纳入合并范围的所有全资、控股、实际控制下属企业)进行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四家州属企业2023年度和德宏州****公司任期(2021年至2023年)经营业绩相关数据审核、审定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和统计报表数据等工作,****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经营业绩数据核定报告、管理建议书,相应地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监督整改,实现审计结果得以引用。
2023年州属企业业绩专项检查经费64.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中介机构对州属企业经营业绩核查和年报审计服务费。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一)预算批复(申报)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1.批复(下达)的绩效目标
由于项目资金文件未批复绩效目标,本次项目绩效目标以项目年初预算申报绩效目标为准。根据项目预算申报书,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支付聘请中介机构对州属企业经营业绩和年报审计服务费。
2.批复(下达)的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内容包括:1个产出数量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
(二)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根据预算申报书的绩效目标,结合资金使用情况,通过项目前期调研及与相关预算单位进行有效沟通,发现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未充分细化量化为可考核的绩效指标,部分质量指标为定性指标,难以考核,项目组对绩效目标进行了细化。细化后的绩效指标内容包括:4个产出数量指标、3个产出质量指标、4个时效指标、1个成本指标、1个经济效益、2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
四、绩效评价结论
德宏州2023年州属企业业绩专项检查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1.14分,评价等级为“良”。
表1: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5.00 | 13.00 | 86.67% |
过程 | 25.00 | 18.50 | 74.00% |
产出 | 35.00 | 30.00 | 85.71% |
效益 | 25.00 | 19.14 | 76.56% |
合计 | 100.00 | 81.14 | 81.14% |
评价认为,德宏州2023年州属企业业绩专项检查经费项目基本实现预期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揭示企业运营风险、优**属企业管理,促进国有企业保值增值,促使国有企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核实州属企业负责人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激发企业发展的活力,但也存在监管责任未有效落实,结果运用发挥不及时,部门内部控制管理有待提升,绩效目标不够完善、指标不够细化等问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州国资委:一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了具备相应职业资****事务所,并确保了选择过程中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二是根据监管需要,明确了审计的目标和重点,如财务报表的真实性、经营业绩数据的准确性等,明确了相应的审计范围,确保了项目目标的实现。三是项目实施过程中,****事务所的审计过程实施了监督,确保了审计工作进度。****事务所提交的成果进行复核,确保了成果的完成性和准确性。
通过本项目实施,一是揭示了州属企业运营风险、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优**属企业管理,促进国有企业保值增值,促使国有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进一步提高对国有资产监管的作用,尤其是对经营业绩认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考核效果,激发企业发展的活力。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州属企业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结果运用发挥不及时
一是缺乏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的督查落实,州属企业存在问题整改的重视程度不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州属企业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仍存在未整改及再整改情况;****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未及时进行审计结果运用。
(二)部门内部控制管理有待提升
合同规范性有待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单位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应当在30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然而,在2023年州属企业经营业绩数据审核服务采购项目中,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而合同的实际签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超出了法定的30天期限,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要求。
(三)绩效目标不够完善、指标不够细化
一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内容不完全匹配,初始绩效目标:“支付聘请中介机构对州属企业经营业绩和年报审计服务费”,未体现项目实施主要目的;二是预算申报的绩效指标未全面、清晰地反映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细化、量化程度不够,项目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项目只设置1个数量指标、1个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未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对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及产出效益设置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七、建议
(一)加强整改督查机制,完善监管流程,提高整改效用
一是建立整改跟踪机制,强化报告整改力度。项目单位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并指定责任人跟踪整改进度,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定期提交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包括已完成的整改措施、正在进行的措施以及面临的困难等。二是增强州属企业的整改意识,确保所有层级的管理人员都清楚自己的监管责任,并设定具体、可衡量的目标来评估监管责任的履行情况。
(二)建立内部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进行内控风险评估工作
建议部门实施定期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识别内部关键控制点及潜在风险,同时设置独立的监督机制,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通过内部自查、外部审计等方式,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采取相应完善措施。
(三)细化绩效指标,完善量化考核
建议绩效指标设置遵循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原则。一是根据项目预期效益等,细化量化绩效目标指标设置,提升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性,使项目整体绩效考核具有可操作性。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根据部门主要职责、年度重点工作内容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绩效目标,提高绩效目标制定的可行性、科学性,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每一个环节,绩效指标根据工作目标进行设置,并与之相应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