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1 | ****2701MA6DL9ELXC | **** | 费率 | 6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的**省黔南州**市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黄丰村施工技术服务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0日15时00分在****进行开标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6%;
服务期限:建设工期9个月。
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
项目负责人:黎薇,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编号:贵252********30738;
综合得分:87.97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市****公司
中标价:7.1%;
服务期限:建设工期9个月。
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
项目负责人:雷承光,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编号:贵252********25710;
综合得分:70.76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黔南州****公司
中标价:7.5%;
服务期限:建设工期9个月。
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
项目负责人:邹赛超,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编号:贵252********12162;
综合得分:67.90分;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5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联系电话:152****8110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53****1660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