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庄镇2024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庄镇2024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石庄镇
2.1.2建设规模:石庄镇2024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包括养护大中修工程(含预防养护、修复养护、应急养护),附属设施包括警示桩、指示牌、护栏、减速带、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具体工程量以建设单位下达的施工任务单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130.3万元。项目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130.3万元。
2.1.4工期要求:合同期满一年或最终结算价满130.3万元合同自动终止,具体开工时间按招标人任务单要求执行。
2.1.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根据****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7.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7.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7.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8****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委员会制定的《****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总局制定的《****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3日14: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月3日14: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市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6****56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健康路1****银行4楼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182****5354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