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遴选人”),就其 “****非居民其他垃圾清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遴选。现诚邀业界口碑良好且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参选人参与遴选。
一 遴选人:****
二 遴选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总预算资金 |
1 | ****非居民其他垃圾清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1年 | 人民币16.5万元 |
注:年度费用包干制
四 参选人资格条件
1.参选人是指有生产或供应能力,向遴选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遴选人之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参选人未向遴选人报名登记并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遴选文件的潜在参选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遴选。
五 报名、领取及递交文件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遴选文件方式:本项目遴选文件采用现场报名通过后领取纸质遴选文件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加盖公章)
3.1****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联系电话等,格式自拟)
3.3报名前一天或报名当天“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官方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3.4具有**市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内容应涵盖生活垃圾清扫和收集。【根据《**市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工作方案》(京审改办发〔2021〕5号),注册地(营业执照住所)在**市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属的**区、**区、**区、**区、**区、**区、****开发区全域范围内的供应商无须提供此行政许可】
4.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10:00(**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现场递交,****采购中心一层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3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