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区公园轻餐饮服务运营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因本次招标时,仅有一家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转为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现已完成谈判。现将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情况 | 符合性审查情况 |
1 | **** | 合格 | 合格 |
二、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报价
序号 | 成交单位 | 报价内容 | 运营单价 | 运营数量(面积) | 月租金报价=运营单价×运营数量(面积) |
1 | **** | 皇岗公园移动餐车租金 | 人民币750元/月/辆 | 1辆 | 人民币750元/月 |
梅林公园移动餐车租金 | 人民币600元/月/辆 | 1辆 | 人民币600元/月 | ||
中心公园租金 | 人民币60元/月/㎡ | 25㎡ | 人民币1500元/月 |
三、成交信息
因本次招标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1家,根据招标人确认及招标文件第一册第六章第33条规定,本项目邀请****进行单一来源谈判,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供应商:****
地址:**市**区深南大道1006****中心****广场)B栋8、9层
成交金额:
1、皇岗公园移动餐车租金:(1)运营单价:人民币750元/月/辆;(2)运营数量(面积):1辆;(3)月租金报价=运营单价×运营数量(面积):人民币750元/月;
2、梅林公园移动餐车租金:(1)运营单价:人民币600元/月/辆;(2)运营数量(面积):1辆;(3)月租金报价=运营单价×运营数量(面积):人民币600元/月;
3、中心公园租金:(1)运营单价:人民币60元/月/㎡;(2)运营数量(面积):25㎡;(3)月租金报价=运营单价×运营数量(面积):人民币1500元/月;
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1、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省**市**区梅坳八路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0755-****0318
2、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
联系人:肖工
联系方式:0755-****8226
说明:本成交公告公示三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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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