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南昆山城镇民兴路、新城路、石河路、西坑路农房屋顶风貌提升工程
龙发改投审〔2024〕272号
****改革局关于****民兴路、**路、石河路、西坑路农房屋顶风貌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民兴路、**路、石河路、西坑路农房屋顶风貌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南旅函〔2024〕47 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龙办会函〔2024〕156号)**领导在《****管委会关于调整****民兴路、**路、石河路、西坑路农房屋顶风貌提升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的请示》(办文编号:**** 号)批示,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民兴路、**路、石河路、西坑路农房屋顶风貌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9-441324-04-01-333113)。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永汉镇南**城镇民兴路、**路、石河路、西坑路。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管委会内民兴路、**路部分路段、石河路、西坑路约40000平方米建筑坡屋顶改造(防水)及23000平方米建筑坡屋顶改造(琉璃瓦)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984.66万元,其中:工程费25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0.26万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预备费84.4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含债券资金)统筹安排解决。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请认真组织实施,按基建程序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欧阳惠鼎常委、常务副县长, 县监委、检察院、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审计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分局。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省实施办法》、《**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8〕266号)的有关规定,核准项目**工程全部招标,并采用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和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其他事项中达到招标标准的,按照相关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未达到招标标准的事项,不采用招标方式。 2.请按照规定在国家和省指定媒介以及**省招标投标监管(www.****.cn)发布有关招标信息。我局将**县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招标投标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及时发布信息的单位和****发改委在监管网上予以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发布信息(登记账号及密码)联系电话:0752-****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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