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精细化工产业园(扩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扩建用地基础建设工程(第三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090
传 真:0750-****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市(**)精细化工产业园(扩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扩建用地基础建设工程(第三期) |
建设地点 | ******市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市(**)精细化工产业园(扩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扩建用地基础建设工程(第三期)位于**镇域西部,共包括两条道路的建设,****园区环路、凤沙大道。园区环路起点坐标:E112°51′13.496″,N22°47′6.130″,终点坐标:E112°51′46.76″,N22°46′58.076″;凤沙大道起点坐标:E112°51′43.366″,N22°47′4.495″,终点坐标:E112°51′40.424″,N22°46′54.116″,道路长度分别为332m、965m,路基宽度分别为33m、24m,主线设计速度为4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水、排水、通信、电力、照明、绿化工程。项目不涉及施工营地、拌合场、取土场、临时表土堆放场等工程。 |
环评机构 | **省向日葵****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严格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