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昌桥乡片区招标结余资金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昌桥乡片区招标结余资金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沈村镇丁店村丁店街道129号
成交金额:捌拾伍万零陆佰伍拾捌元零柒分(850658.07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捌拾伍万零陆佰伍拾捌元零柒分(850658.07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7.0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昌桥乡片区招标结余资金项目 施工范围: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昌桥乡境内,涉及新垅村、童疃村和柏山村3个行政村,主要内容为坑塘治理、排水沟砼挡墙、现浇混凝土渠道、机耕桥、田间道路工程等。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赵格艳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皖234****10735)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国勇、邵杰、洪丽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包干收取。
2、金额:1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昌桥乡街道、**省**市****镇财富鑫城A8栋102室,联系电话:185****3577、152****2556。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财政局(地址:****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062)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昌桥乡街道
联系方式:185****3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镇财富鑫城A8栋102室
联系方式:152****2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金工
电 话:185****3577、152****2556
十、附件
2、主要标的信息:下载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