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三溪两坪二期 200MW 农(林)光互补光伏项目(升压站)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37MA5YRJU668 | 建设单位法人:程大利 |
马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县 |
**市**县**街道**东路701号7-1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三溪两坪二期 200MW 农(林)光互补光伏项目(升压站)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建设地点: | **市**县 三溪乡 |
经度:110.****77680 纬度: 31.****29470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2-06 |
渝(辐)环准〔2021〕0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51 |
169 | 运营单位名称:**** |
****0237MA5YRJU66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237MA5YRJU66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5229468 | 竣工时间:2023-10-27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928-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主变容量为200MW | 实际建设情况:主变容量为200MW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35kV配电装置、直流转变交流、升压、进入公共电网 | 实际建设情况:35kV配电装置、直流转变交流、升压、进入公共电网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加强电磁环境污染防治。合理布置升压站站内的主变设备及配电设施,定期进行电磁环境监测,确保升压站厂界和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所规定的相应限值内。 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合理布置升压站内的高噪声设备等有效减噪防治措施,确保本项目厂界噪声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相应类别标准内,敏感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功能区要求。 做好废水处理工作。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应达标排放;运营期升压站内的生活废水经站内生化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依法处置固体废物。升压站管理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旧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严格环境风险防范。强化环境风险分析及防范,做好应急预案,防止升压站发生火灾及变压器绝缘冷却油泄漏至外环境等事故的发生,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实现安全生产。 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应采取围挡、洒水等有效措施,防止生态破坏、扬尘污染、噪声扰民和废水、固体废物对土壤造成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已接地,平行跨导线按要求进行了布置,根据监测报告,升压站四周站界、附近敏感点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100μT。 根据监测报告,升压站站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站界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升压站占地范围内设置有施工营地,施工营地内配套建设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的农肥,未对周边水环境造成污染。运营期生活污水得到了有效收集处理,在升压站内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0.5m3/h),规模满足要求。污水处理池装满后委托专业的吸污团队进行吸污处理,不外排。 危险废物贮存库按要求进行设置。根据业主提供的设计施工资料,事故油池有效容积69.3m3和防渗情况满足规范要求,不小于单台主变100%油量,且事故油池具备油水分离功能。 |
为了更好的处理生活废水,将生化池调整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根据业主提供的设计施工资料,因主变器油量减少,故事故油池有效容积减少了9.2m3;因采取一体化危废贮存库,故将危废贮存库移至地埋式污水处理池东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符合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要求。 本项目建设内容部分发生变化,但新方案有利于环境保护,减轻了不良环境影响,其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不需要重新报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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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无 | 建设处理能力0.5m3/h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期污水处理池装满后委托专业的吸污团队进行吸污处理,不外排。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食堂油烟净化器 | 无 | 食堂油****设备处理后,引至综合楼屋顶排放。 | 无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综合治理措施 | 升压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升压站附近居民点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表1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 项目将主变设置在升压站南侧中部,升压站四周设置了绿化,并设置围墙。 | 已监测升压站厂界四周噪声和附近敏感点噪声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升压站管理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旧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升压站设置有垃圾桶,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升压站设置有1座8m2一体化危废贮存库,设置有“六防”措施并张贴标识标牌。目前暂未产生危险废物,故未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临时用地,施工期应先行建筑围墙和排水沟,减少噪声影响和地表径流侵蚀, 对升压站场站等原地表层清理出的表土先集中堆放, 用于后期绿化覆土,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硬化,防止水土流失;(2)材料的运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将材料运输到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施工场地堆放,避免多次搬运踩踏植被,临时材料堆放需做好地面铺垫工作,减少砂石、水泥洒落,采取遮盖及防雨工作;(3)避开雨季施工,减少雨水对场地开挖面的冲刷造成水土流失。确需在雨天动土时,应采取塑料布或土工布覆盖易受降雨冲刷的裸露地表等临时措施;(4)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5)施工结束后应及时采取植物措施,恢复当地植被。 | 升压站施工前修建有围墙和排水沟;目前现场无弃方堆存,现场恢复较好,无裸露区域。目前升压站现场恢复较好,未造成附近生态的影响,临时弃土场现已完成复垦工作。升压站已避免在雨季进行施工。 |
表7 风险设施
1 | 按照规范《****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相关规范修建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应远离火源布置,具有防渗处理等功能,在油池内铺设鹅卵石层降低火灾发生的几率,事故排油经油水分离后回收利用,无法回收的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危险废物贮存库按要求进行设置。根据业主提供的设计施工资料,事故油池有效容积69.3m3和防渗情况满足规范要求,不小于单台主变100%油量,且事故油池具备油水分离功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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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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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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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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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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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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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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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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