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市**区现****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市**区现****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项目地址:**市**区伊塘镇茶花村
行业类别:畜牧业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7亩,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标准化蛋鸡舍,中央集蛋库,配套相应的鸡粪车间、仓库、饲料原料库、办公生活区等。项目建城后年存栏蛋鸡70万羽。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37****3400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公司
公司地址:******办事处**西路128号
联系人:艾工 联系电话:173****1919 电子邮箱:****@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委托→研读项目有关资料及相关法律文件→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给出项目在环保方面是否可行的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及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链接链接:链接:https://pan.**.com/s/1VYUcl8ccYe4I8saLJ_1zUg
提取码:j972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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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