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财政局关于来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县域卫生信息化120急救指挥调度平台更新项目(重启招标)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医共体县域卫生信息化120急救指挥调度平台更新项目(重启招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市**区**庄镇府前路9号-20395
被投诉人1:****委员会
地址:来****服务中心7楼
被投诉人2:**宸然****公司
地址:**县碧桂园永阳府15幢101室
四、基本情况
****医院医共体县域卫生信息化120急救指挥调度平台更新项目(重启招标)(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4年11月19日发布磋商公告,11月29日开标。******公司对磋商文件存在异议,于2024年11月21日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后因对质疑答复内容不满,又于2024年11月27****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对投诉事项相关资料、证据进行了审查,于2024年11月28日正式受理该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1、投诉事项1-8、10、11、12、13、14、15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2、投诉事项9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该项目合同尚未签订,认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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