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所**分所迁建****支队409业务用房建设 **** 招标项目的潜****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14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管理所**分所迁建****支队409业务用房建设
预算金额:1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5.960893万元
采购需求:
****管理所**分所迁建项目409业务用房建设,包含装修、拆除、移建、设备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工程。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工程: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3.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和近半年(2024年06月-2024年11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1本项目招标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
3.2.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其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本项目执行《**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采购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3.4根据苏建函【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5****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要求,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供应商须提供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2025-01-14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须按照“政府采购信用承诺”规定注册并在线打印带可查询二维码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并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若供应商在投标时仅提供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则供应商在成交后,需按采购文件要求,将在资格审查环节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本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本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附相关截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现场核实,未提供承诺函作无效标处理)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或未提供《****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材料的。
3.供应商通****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使用江****认证中心CA数字证书和**国际****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通****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上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至****门大街145****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025-****8701)或**江东中路265****交易中心北门外1255室(025-****5941)办理)。
投标人按《苏采云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地区客服热线025-****3744、025-****3743)。****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230633ce9.html。
如存在系统、操作方式更新,以软件最新版本为准。
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本项目组织集中考察,集中考察时间为2025年01月03日上午10:00,集合地址为******社区五岳路69-69号传达室(********管所**分所综合业务大厅,请各供应商的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文件),若因投标人未踏勘导致报价有误,则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后不再另行协商。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公共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6.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
(2)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上传苏采云系统。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洪公祠1号
联系人:谢志程
联系电话:150****24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珠江路498号未来城B座311室
联系人:韩冰
联系电话:137****19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冰
电话:137****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