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教师(含台籍教师)规范化培训班项目 | ||
品目 | 服务/教育服务/培训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17:2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省****广场SOHO区C区C3#楼26层****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1月1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省****广场SOHO区C区C3#楼26层****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49.45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辉、高雅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316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潭城镇万宝庄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翁先生0591-****0263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街道浦上大道216****广场C区C3#楼26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辉、高雅莲 | ||
附件: | |||
附件1 | 阳诚 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doc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教师(含台籍教师)规范化培训班项目
预算金额:49.4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4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标的金额(元) |
1 | 新教师(含台籍教师) 规范化培训班项目 | 1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4945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广场SOHO区C区C3#楼26层****
方式:招标文件售价:纸质和电子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公司,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9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广场SOHO区C区C3#楼26层****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且授权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认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 | 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
(二)报名及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 ****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350********052505535 邮 箱:****@qq.com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潭城镇万宝庄30号
联系方式:翁先生0591-****0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街道浦上大道216****广场C区C3#楼26层
联系方式:张辉、高雅莲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辉、高雅莲
电 话: 0591-****3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