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电子鼻咽喉内窥镜-1等采购项目进行单一议价采购。
一、采购人:****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电子鼻咽喉内窥镜-1等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
包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1-1 | 电子鼻咽喉内窥镜-1 | 1条 | 49 | |
1-2 | 电子鼻咽喉内窥镜-2 | 1条 | 49 |
五、拟采购的货物背景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背景:由于门诊鼻咽喉镜检查及治疗患者增多,为达到感控要求,同时缓解镜子洗消时造成的患者等候,患者积压,特申请增加两条超细(ENF-V4,2条),两条高清(ENF-VH2,两条),两条带治疗钳道(ENF-VT3,2条),合计六条电子鼻咽喉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此次购买的六条电子鼻咽喉镜,需要与喉镜室现有主机系统兼容。科室现有奥林巴斯OTV-S200主机,此6条鼻咽喉镜需兼容此主机,同时可以实现现有的NBI检查功能,用以辅助早癌筛查工作。
其他厂家产品无法与科室现有电子鼻咽喉镜主机系统兼容。
鉴于以上各点,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采用单一议价方式完成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
生产厂商名称及地址:生产厂商:****株式会社
地址:日本国东京都涩谷区幡之谷二丁目43番地2号
七、专家论证意见:
1、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详见附件。
2、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八、发布公示媒介:
****(http://www.****.cn)上发布。
本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止。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4年12月27日16:00(**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联系地址:**省**市**大街1号
联系电话:182****3750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咸婷婷
联系地址:****关区**大路与大经路交汇恒**际城5号楼8508****办事处5楼)
联系电话:0431-****3872
****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