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交易管理规定,经院领导班子会研究通过,定于2024年12月27****医院新院区****医院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进行院内议价谈判,现邀请符合条件并愿意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二期住院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概况:****新院区(郑梁梅大道20号)二期内科楼竣工投入运营后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项目占地37327平方米,现有建筑包括门诊楼、外科楼、内科楼、发热门诊、动力楼、后勤楼、餐饮楼、行政楼、污水处理站等共约5.8万平方米。
要求中标单位:
(1)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项目建设要求完成****二期住院楼及其附属建筑竣工后新院区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的编制、委托监测、专家评审等工作,直至通过验收组审查,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验收全部工作。
(2)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必须在20日内完成项目环保验收工作,40日内出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验收报告书,否则,所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025年元旦及春节法定假期自动顺延,其它时间不计入)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先付成交款的30﹪,余款待采购方取得竣工环境保护监测验收报告书后10日内付清。
5、采购控制价:4.6万元(含评审费、税费)
6、中标方式:现场议价(竞争性谈判)。采取现场报价(请携带公章)、资质后审、低价中标方式。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要求的,将终止其继续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业务范围需包含环境类验收及监测编制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环境验收和检测服务资质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设施、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报告书的编制能力;公司及法人信誉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承诺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中标后能履行双方全部的约定,不得中途擅自中止合同。(必须提供)
5、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投标人的公****公司的承诺书。必须提供)
三、报名及提交资料要求
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每日8:00-11:00、14:00—17:00。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9:00。
3、报名地点:********工会办公室。
4、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人直接来投标的不需提供)、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及议价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0:00前,直接将响应文件资料带至议价(评标)现场。对超过该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皆不予受理。
2、投标资料要求:应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直接来报名的不需提供)、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承诺书、报价单等,用档案袋密封。
3、议价(评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0:10
4、议价地点:****门诊五楼第三会议室(多功能厅对面)
五、投标保证金
报名时需缴纳保证金2000元整,以现金形式现场信封密封签字缴纳,评标结束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中标单位转为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财务部门。招标保证金待服务结束验收合格后20日内免息退还。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等)、欺诈行为(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等)的;
3、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4、成交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采购方及时签订合同的。
成交投标人若发生以上任何一种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六、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处理
资质审查结束后,参加议价活动的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时,若招标文件等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且符合法律法规和财政部文件规定情形的,采购人可继续进行议价活动或宣布终止。
七、相关联系人
报名咨询:陈女士152****0933
技术咨询:宋先生139****8555
质疑投诉:张女士139****3369
八、其他
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报名,对未报名而直接来投标的不予理睬。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及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微资讯官网上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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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