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LED显示屏采购需求参数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LED显示屏采购需求参数公示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LED显示屏 | 此项目共包含全彩显示屏、二合一控制器、框架、配电箱、现场布线及安装 | 详见附件 | () 60 | 2025年1月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4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联系人:孟先生
2.联系方式:185****3304
3.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意见、建议反馈表》填写并提供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 ****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标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意见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采用A4纸幅面,将盖有单位鲜章的文件扫成一个PDF格式文件连同其它文档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
5.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
6.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7.目前仅为本项目参数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
采购单位:****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