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中10油田塔中40井区下泥岩段油藏开发方案(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54911XG | 建设单位法人:王清华 |
许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 |
******市塔里木 ****公司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塔中10油田塔中40井区下泥岩段油藏开发方案(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地区**县及**地区民**境内 |
经度:82.****9157 纬度: 39.****962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21 |
新环审〔2022〕2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980 |
266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54911X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水清清环境****公司 |
916********187205N | 验收监测单位:**水清清环境****公司 |
916********187205N | 竣工时间:2023-12-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project-16/3070.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①新钻井3口(2口水平注水井:TZ40-19H井、TZ40-H29井,1口采油井:TZ40-H27井),并建设井场5座(TZ40-19H井、TZ40-H29井、TZ40-H27井、TZ40-23H井及TZ40-H25井)及井场内设备设施;②塔中40转油站内扩建集油计量阀组1座;③**单井集输管道3.7km,注水管线1.6km;④配套建设自控、通信、电气、防腐、道路等辅助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一期建设内容:①新钻井1口采油井(TZ40-H27井),并建设井场3座(TZ40-H29井、TZ40-H27井及TZ40-H25井)及井场内设备设施;②塔中40转油站内扩建集油计量阀组1座;③**单井集输管道1.51km,注水管线2.03km;④配套建设自控、通信、电气、防腐、道路等辅助设施。 |
TZ40-H29井钻井工程为单独环境影响评价,已于2023年4月4日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密闭集输流程 | 实际建设情况:密闭集输流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施工路线及占地,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优先利用现有道路等设施,管线施工临时占地尽量避让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管线施工时应根据地形条件,尽量按地形走向,减少挖填作业量;井场地表需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在确保不破坏沙区生态,不造成新的土地沙化、退化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利用。参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运营期定时巡查管线,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针对管线建设所形成的廊道,应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并设置警示牌。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洒水降尘、风速过大时停止施工作业、对运输车辆进行遮盖、密闭等措施;合理安排工期,缩短施工时间;控制施工作业范围,禁止井场外作业;选用尾气达标的施工机械,减缓施工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运营期油气集输过程采用先进设备和材料,采取密闭输送工艺流程,防止油气泄漏,对各站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对集油管线定期巡检。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硫化氢排放浓度须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厂界二级标准值。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连同钻井泥浆、钻井岩屑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严禁外排;管线试压废水用于泼洒抑尘;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池(采用撬装组合型钢板池),定期拉运至塔三联合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运营期采出水进入塔中40转油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经酸碱中和后运至塔中****处理站处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规定做好地面防渗,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施工期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和井场回填;施工废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固废场处理;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其中非磺化水基泥浆废弃物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分离后的固相须符合《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磺化水基泥浆废弃物在现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分离后的固相拉运至塔中****处理站处理;生活垃圾拉运至固废场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桶装收集后依托****回收站接收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占地不超过环评预测永久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原地貌;根据调查及落实,施工单位施工期间尽量减少林地占用,避开植被茂盛的区域,减少林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井场、道路和管线占地避让植被密集区,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车辆在规定范围内作业,严禁砍伐林地作燃料,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对于无法避让而占毁的林地,采取了林地补偿和异地植被恢复等措施;严格控制管线作业带宽度在6m范围内,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优化工程施工工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边开挖、边回填、边碾压、边采取挡渣和排水措施。施工前对管沟开挖区进行表土剥离,堆放于管沟一侧的临时堆土区且用苫布覆盖,用于施工结束后进行场地平整;严格控制了施工车辆行驶路线,未私开便道;施工结束后,对站场等永久占地区域地表进行砾石压盖或硬化处理,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均恢复原有使用功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对野生植被滥砍滥伐,严格限制人员的活动范围,破坏沿线的生态环境。 依据**维吾尔******厅“关于2023年第三批拟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矿山名单的公示”中,****油田符合绿色矿山标准,已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 根据调查,施工期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采取遮盖、硬化道路、洒水抑尘等措施;避免在大风季节土方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及时开挖、及时回填;物料临时堆放和运输须采取篷布遮盖措施防尘。运营期工程开采、集输采用密闭集输流程,井口密封并设紧急切断阀,加强清管作业及定期检修设备等控制无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TZ40-H27、TZ40集油站四周监测点位,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均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控制指标要求 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分离处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酸化压裂返排废水与原油液混装,由罐车拉运至塔中三号联合站回收;井队生活区设置移动环保厕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定****处理厂。 管道采用洁净水、无腐蚀性水进行分段试压作业,管道试压废水主要为悬浮物,试压结束后,试压废水用于洒水降尘或绿化。 运营期采出水依托塔三联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表1水质主要控制指标要求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后运至塔中****处理站进行处理 根据调查,现场****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文物古迹等特殊敏感目标,没有任何居民敏感点。施工期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降低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噪声采取隔声减震、定期巡检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TZ40集油站、TZ40-H25厂(场)界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一开至二开使用膨润土体系泥浆,泥浆在井口采用“振动筛、除砂器、除泥器、离心分离”处理后,排入岩屑池,自然干化后对其进行达标检测,经检测满足《油气田含油污泥及钻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用于铺垫井场;三开至四开产生的聚磺体系泥浆连同钻井岩屑经随钻不落地收集系统收集后,由**华盛坤泰****公司****环保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业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景****公司处置;废机油、废烧碱袋子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进行处置。 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油泥(砂)、清管废渣、落地油。油泥(砂)和清管废渣桶装收集委托****回收站接收处置;井下作业产生的废酸化液、集中收集,并运至塔中****处理站处理;落地油100%回收后拉运至塔三联卸油罐,进入联合站原油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现有环境应急预案的完善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对工程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情况纳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范围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调查,本工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制定的预案切实可行、有效。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后,其发生事故的概率较低,其环境危害也是较小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 2022年6月8日,****塔中采油气管****开发部)修编了《********开发部第三联合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 2024年9月,**山河****公司编制完成《塔中10油田塔中40井区下泥岩段油藏开发方案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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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无组织废气 |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运营期采用密闭集输流程,井口密封并设紧急切断阀,加强清管作业及定期检修设备等控制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TZ40-H27、TZ40集油站四周监测点位,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均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控制指标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 | 项目运营期噪声通过对各类机泵加装减震垫等隔声减震措施及定期巡检、定期对各类机泵定期保养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TZ40-H27、TZ40-H29、TZ40集油站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施工期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和井场回填;施工废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固废场处理;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其中非磺化水基泥浆废弃物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分离后的固相须符合《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磺化水基泥浆废弃物在现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分离后的固相拉运至塔中****处理站处理;生活垃圾拉运至固废场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桶装收集后依托****回收站接收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 本项目一开至二开使用膨润土体系泥浆,泥浆在井口采用“振动筛、除砂器、除泥器、离心分离”处理后,排入岩屑池,自然干化后对其进行达标检测,经检测满足《油气田含油污泥及钻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用于铺垫井场;三开至四开产生的聚磺体系泥浆连同钻井岩屑经随钻不落地收集系统收集后,由**华盛坤泰****公司****环保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业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景****公司处置;废机油、废烧碱袋子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进行处置。 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油泥(砂)、清管废渣、落地油。油泥(砂)和清管废渣桶装收集委托****回收站接收处置;井下作业产生的废酸化液、集中收集,并运至塔中****处理站处理;落地油100%回收后拉运至塔三联卸油罐,进入联合站原油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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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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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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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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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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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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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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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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